NBA不拘一格,花大虫入选名人堂

花大虫,称得上NBA一代妖人。行事夸张,穿着怪异,却篮球智商奇高,尤其擅长篮板,是NBA历史上数一数二的篮板高手。

赛场之外,作为一个在耳朵、嘴唇乃至乳头上挂了环的男人,罗德曼向来我行我素,而且敢于将自己的色心色行毫无保留地展露在人们面前。

在NBA职业赛场,他也是一个“多面手”:一面动辄被停赛,一面却辉煌无数。

他篮球智商极高,善于观察和分析队友与对手投篮出手的弧度与力量,这样可以在篮圈下抢得先机。而且篮球场上敢于拼命,防守积极还不贪功。

罗德曼虽然生活糜烂,对身体却保持很好,身体条件一直一流,当年“邮差”马龙是何等粗壮,罗德曼也敢于‘24小时内搞定他’。

1998年总决赛与马龙缠斗,是NBA的肉搏经典。

Piaoger之于NBA,偶像有二,一为乔丹,而就是这位罗德曼了。如今力排众议,进得NBA名人堂,可喜可叹。

喜的是,NBA终于接纳罗德曼进入名人堂;

叹的是,NBA居然接纳罗德曼进入名人堂。

他的成功,其实很有些借鉴意义:

如果把NBA看作一个一个公司,其实他本来就是一个公司,那我们就把他当作一个IT企业。

那么罗德曼就是一个“黑客级”的技术大牛,他技术超强,非常敬业,却行事乖张。

他不像有的人,行事高调,拿着高薪,Zhuangbility很强;

也不像有的人,能力平庸,潜伏职场,公司只是过场。

对于罗德曼这种人,善用之,可得奇效,不能用,则莫近之。作为他的Mananger或者TeamLead来说,对于他的管理或者激励,很需要艺术:

这种人眼界颇高,但事业上需要有伯乐慧眼是真金,还得让他心服口服,否则纵使具备绝佳的IQ/EQ甚至QQ,都可能暴殄天物。 罗德曼运气不错,在职业启蒙阶段,碰到了NBA名帅查克戴利, 而坏孩子军团活塞队也是才华横溢,牛人甚多。而在公牛,乔丹就不消说了,绝对属于罗德曼在技术上和篮球智商能敬佩的人,在《我行我素》一书中就提到过了,而禅师杰克逊,手上也是一把戒指,是顶级的Manager。可以说在这两个阶段,罗德曼如鱼得水。

这种人创新能力强,可毛病多多,又对所谓的Process不感冒,经常会让Manager或Teamlead来不来台。毕竟比起那些在场外不搞女人,但一上场就两腿发软的人来说,当年禅师的宗旨就是对这种可以横飞出去抢篮板的奇人,只看场内表现。所以对付这样的人,还要不拘一格,尽量不要试图磨去他可爱的棱角。

当然,碰到这样的人是运气也是挑战。而这样人,也时刻在挑战或被挑战着,是要自我还是融入.....

唉,说白了,社会史多元化的,人也是多面的,怎么去相处,需要一点点心思。

-- Piaoger

posted on 2011-07-31 13:48  飘行天下  阅读(43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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