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 数据的二义性

2008年12月18 晴 东京
  今天遇到的问题是,同样数据Code,有三种不同的定义。通常情况下,数据Code做为数据的编码信息,应该具有唯一性。但是为什么出现了三种不同的定义呢?
  原因一:这部分数据来源于另外一个系统,两个异构系统中的数据编码标准不一致;
  原因二:在我们目前对应的系统中,这部分数据所描述的实体对象,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业务单位。
因此在以下处理时,我们必须进行相应的编码变换
  一、两个异构系统间进行数据交互时
  二、在我们所处的业务单元中引用另外一个业务单元的这部分数据时

发生这种问题的根源在哪儿呢?
  一、做为行业的基础数据情报,缺乏统一的编码规范和标准;
  二、如果两个系统是同时开发的话,那么这两个开发团队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各行其是;如果存在先后关系的话,那么我们作为后来者,在我们系统设计之初缺乏对另一个系统数据的严格分析;
 
结果就向我现在这样,不经意间就要进行一次数据的编码变换,虽然不是很复杂,但是在没有人提示和可参考资料的前提下,犯点小错误就不可以避免了。虽然是小错误,但还是要浪费掉几个人的修正、测试的时间的,这样积少成多,不得了。
posted @ 2008-12-19 20:13  移动应用开发  阅读(18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