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宣言》
- 个体与交互 重于过程和工具
- 可用的软件 重于完备的文档
- 客户协作 重于合同谈判
- 响应变化 重于遵循计划
《敏捷宣言》背后的12条准则:
1. 我们的最高目标是,通过尽早和持续地交付有价值的软件来满足客户。
2. 欢迎对需求提出变更——即使是在项目开发后期。要善于利用需求变更,帮助客户获得竞争优势。
3. 要不断交付可用的软件,周期从几周到几个月不等,且越短越好。
4. 项目过程中,业务人员与开发人员必须在一起工作。
5. 要善于激励项目人员,给他们以所需要的环境和支持,并相信他们能够完成任务。
6. 无论是团队内还是团队间,最有效的沟通方法是面对面的交谈。
7. 可用的软件是衡量进度的主要指标。
8. 敏捷过程提倡可持续的开发。项目方、开发人员和用户应该能够保持恒久稳定的进展速度。
9. 对技术的精益求精以及对设计的不断完善将提升敏捷性。
10. 要做到简洁,即尽最大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工作。这是一门艺术。
11. 最佳的架构、需求和设计出自于自组织的团队。
12. 团队要定期反省如何能够做到更有效,并相应地调整团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