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的 class的基本语法

1.类的由来

  JavaScript 语言中,生成实例对象的传统方法是通过构造函数,但是这种写法跟传统的面向对象语言差异很大,容易让不熟悉这门语言的程序员感到困惑,下面有一个例子

    

 

  ES6提供了更接近传统语言的写法,引入了 class(类)这个概念,作为对象的模板,通过class关键字,可以定义类,这种写法只是让对象原型的写法更加清晰,更像面向对象编程的语法,下边这个例子是上边代码的升级版,用ES6的 class 改写

     

 

    使用的时候,也是直接对类使用 new 命令,跟构造函数的用法完全一致

      

 

   构造函数的 prototype 属性,在 ES6 的“类”上面继续存在,事实上,类的所有方法都定义在类的prototype睡醒上面

   

2.class 定义类的

  (1)在 class 类上添加的属性都是在原型 prototype 上添加的

  (2)new 实例的时候其实就是调用构造函数这个方法

  (3)类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函数

  (4)类中的this 指向实例对象

  (5)添加的私有属性都在构造函数中添加

  (6)每个构造方法都会默认返回实例对象this,如果人为改变 return 返回值,返回基本数据类型 字符串、数字、布尔等,不会改变return this 的值;如果返回应引用数据类型 对象 数组,那么return this 就会失效,返回你返回的结果

  (7)静态方法,在方法名前面加上 static关键字

    那么这个方法,就变成了类的私有方法 就得用 类.方法()

     

  (8)extents 继承

    子类继承父类  使用extents 关键字

    代码块里需要使用 super 关键字

      super 既可以充当函数,也可以充当对象

      1)  充当函数时,只能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使用,且必须放在第一行调用。指向父类的构造函数,只有super调用之后,子类才可以使用 this 关键字,指向子类的实例对象

      2)充当对象时,放在普通函数中,super 指向父类的原型 prototype

      3)放在静态方法中 super 执行当前父类本身

 

 

  

 

 

  

posted @ 2019-07-09 19:13  a前端  阅读(511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