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妓女犯罪了?

中国有很多"非法"的法律都让我费解,这主要是法律的定义不同。

我一直以来对"是否"违法的判断都是以是否有 受害者而来判断的,卖淫嫖娼,的确为中华文化所不容,但这个过程,你却很难真正的去判断里面的受害者。嫖者得到一时畅快,卖者得到金钱安慰,一买一卖,各取所需,谁受害了?为何这样一件事情却成了"违法犯罪"行为?想不通!

对于"性交易"我并不完全鼓励,但也完全不反对,但客观分析,此事对社会是有好处的,促进gdp消费,解决大批女士就业问题不说,应该也能解决社会“强奸率”的发生。以前看过一段访谈,某律师大谈特谈 卖淫嫖娼对社会的危害。随后一名“性工作者”电话过来,第一句话就是,你凭什么觉得我们这行是肮脏的,见不得人的,该名律师淡定从容的说道,女士,你要知道,这事是违法的,随后女子又说,法律就一定是正确的么?没有我们,你让那些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兄弟怎么办?那些失去老伴的男人怎么办?那些娶不到媳妇儿的光棍怎么办?他们也是人,也有正常需求。该律师显然也不知如何回答,但女子的话却博得现场观众一阵掌声。

我们再来看看女子所说的话,道理粗浅易懂,却无法回避,如果她们不做那个,她们中的大多数人或许也只能去当服务员或者厂里工人,这对中国的就业环境来说确实是件糟糕的事情,没有她们,那些失去老伴的男人该怎么办?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兄弟怎么办?娶不到媳妇儿的光棍怎么办? 答案是根本不知道怎么办,尤其是在目前这个男多女少的社会里。

没有受害者?为何又犯罪?

posted on 2014-02-16 10:34  谢寒  阅读(310)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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