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event(事件对象)详解
1. 事件对象
Event 对象代表事件的状态,比如事件在其中发生的元素、键盘按键的状态、鼠标的位置、鼠标按钮的状态。
- 什么时候会产生Event 对象呢?
- 例如: 当用户单击某个元素的时候,我们给这个元素注册的事件就会触发,该事件的本质就是一个函数,而该函数的形参接收一个event对象.
- 事件通常与函数结合使用,函数不会在事件发生前被执行!
2. 事件流
2.1 事件流发展史
- 事件发展史,这位大神已经写好了,想去偷瞄两眼的请点击这里
2.2 冒泡
- 什么是事件冒泡,
- 官方的定义就是从最特定的事件目标到最不特定的事件目标
意思就是说,假如用户单击了一个元素,该元素拥有一个click事件,那么同样的事件也将会被它的祖先触发,这个事件从该元素开始一直冒泡到DOM树的最上层,这一过程称为事件冒泡
2.3 捕获
- 什么是事件捕获
事件捕获和事件是相反的,也就是说,当用户触发了一个事件的时候,这个事件是从DOM树的最上层开始触发一直到捕获到事件源.
2.4 事件流
- 它的由来
由于微软和网景乱搞,后来必须要为事件传播机制,制定一个标准,因为事件捕获是网景公司开发出来的,而事件冒泡是由微软公司开发出来的,它们都想要自己的技术成为标准,所以导致这两个公司老是干架,制定标准的人为了不让它们干架,所以研发了事件流.
2.5 事件流的写法以及实现方式
- 标准实现方式使用关键词
addEventListener
,假如你想要给某一个元素添加事件,现在就可以这样写element.addEventListener(eventType, fn, false)
dom对象.addEventListener(事件类型, 回调函数, 事件机制)
这里的事件类型表示你要使用哪种事件类型比如click
, 回调函数里面写着触发此事件你要做什么事情, 事件机制分为冒泡和捕获,如果为false
表示事件冒泡,为true
表示事件捕获
- 既然有标准的实现方式,那么肯定也存在着不和谐的写法,没办法谁让人家牛逼呢,俗话说的好啊
两虎之争必有一伤
,可伤了我们程序员了.这种不和谐的写法是
dom对象.attachEvent(eventType, fn)
第一个参数表示事件类型,第二个是回调.这种写法兼容IE, IE没有实现事件捕获,因为在当时他比较厉害,以为没必要…………只是,,,,省略一千字, 现在微软的浏览器已经做得很好了… 只是调侃一下无其他意图..
- 以上的两种写法一种是兼容W3C标准的一种是老版IE的写法,怎么写兼容性写法呢?下面是注册事件和删除事件的
Code
1.// 注册时间
2.if(dom.addEventListener) {
3. dom.addEventListener(eventType, fn);
4.} else {
5. if(dom.attachEvent) {
6. dom.attachEvent('on' + eventType, fn);
7. }
8.}
9.
10.// 下面是删除事件
11.if(dom.removeEventListener) {
12. dom.removeEventListener(eventType, fn, false);
13.} else {
14. if(dom.detachEvent) {
15. dom.detachEvent("on" + eventType, fn)
16. }
17.}
- 冒泡和捕获的一个小demo
1.<!DOCTYPE html>
2.<html>
3.<head>
4. <meta charset="utf-8">
5. <title>bubble event</title>
6. <style type="text/css">
7. body{margin:0;}
8. #one{
9. width:500px;
10. height:500px;
11. background:rgb(255,0,0);
12. border: 1px solid transparent;
13. }
14. #two{
15. width:400px;
16. height:400px;
17. margin: 0 auto;
18. margin-top: 50px;
19. background:rgb(255,50,50);
20. border: 1px solid transparent;
21. }
22. #three{
23. width:300px;
24. height:300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