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

遵循美德行事,纵使没有增加快乐,也可减轻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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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t(0)

Posted on 2016-11-18 10:31  mdong  阅读(621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public final synchronized void join(long millis)
    throws InterruptedException {
        long base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long now = 0;

        if (millis < 0) {
            throw new IllegalArgumentException("timeout value is negative");
        }

        if (millis == 0) {
            while (isAlive()) {
                wait(0);
            }
        } else {
            while (isAlive()) {
                long delay = millis - now;
                if (delay <= 0) {
                    break;
                }
                wait(delay);
                now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 base;
            }
        }
    }

首先,join是一个同步方法

关键代码:

while (isAlive()) {

  wait(0); //如果 timeout 为零,则不考虑实际时间,在获得通知前该线程将一直等待。

}

isAlive是 join方法的本意和目标。即使中间被唤醒(虚拟唤醒),他仍然会再次调用wait(0)来等待下一次通知。

 

最终,线程死的时候会调用自己的notifyAll方法,join会执行结束。

 

当main线程调用t.join时候,main线程会获得线程对象t的锁(wait 意味着拿到该对象的锁),调用该对象的wait(等待时间),直到该对象唤醒main线程 

是main线程调用对象t的join()方法:(这里的t == Object的作用, 线程t仍在运行,则执行Object t的wait())  调度的结果是 main一直等待。

因此,main会执行t的wait()方法,会等待直到t运行结束。

所以阻塞的是main线程。

 

 

wait(long)的方法说明:当前线程必须拥有此对象监视器。在其他线程调用此对象的notify() 方法或 notifyAll() 方法,或者超过指定的时间量前,导致当前线程等待

此方法导致当前线程(称之为 T)将其自身放置在对象的等待集中,然后放弃此对象上的所有同步要求。

 

出于线程调度目的(执行的动作是让出且等待。 等待某个条件发生 isAlive,队列可读,队列可写。。),在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前,线程 T 被禁用,且处于休眠状态:

1)其他某个线程调用此对象的 notify 方法,并且线程 T 碰巧被任选为被唤醒的线程。
2)其他某个线程调用此对象的 notifyAll 方法。
3)其他某个线程中断线程 T。
4)大约已经到达指定的时间。如果 timeout 为零,则不考虑实际时间,在获得通知前该线程将一直等待
然后,从对象的等待集中删除线程 T,并重新进行线程调度。然后,该线程以常规方式与其他线程竞争,以获得在该

对象上同步的权利;一旦获得对该对象的控制权,该对象上的所有其同步声明都将被恢复到以前的状态,这就是调

用wait 方法时的情况。然后,线程 T 从 wait 方法的调用中返回。所以,从 wait 方法返回时,该对象和线程T 的同

步状态与调用wait 方法时的情况完全相同。

在没有被通知、中断或超时的情况下,线程还可以唤醒一个所谓的虚假唤醒 (spurious wakeup,唤醒时,条件仍然不满足)。虽然这种情况在实

践中很少发生,但是应用程序必须通过以下方式防止其发生,即对应该导致该线程被提醒的条件进行测试,如果不

满足该条件,则继续等待。换句话说,等待应总是发生在循环中,如下面的示例:

synchronized (obj) {
while (<condition does not hold>)
obj.wait(timeout);
... // Perform action appropriate to condition
}

 

 

 

 

http://blog.csdn.net/hai_qing_xu_kong/article/details/43917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