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de

昨天不能唤回来,明天还不确实,而能确有把握的就是今天。今日一天,当明日两天。 -- 耶曼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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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只知道nobody是没有人的意思。最近看书看杂志,知道它还有另一个意思,小人物,而且这个意思还比较常用。
  那天看到三联出的一本新书《小人物日记》,是翻译过来的,原名是《A Diary of Nobody》。
  然后又仔细一想,觉得在哪儿见过这样的用法,终于想起来,原来是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的一首诗《I'm nobody》。
  I'm nobody!
  Who are you ?
   Are you nobody,too?
  Then there's a pair of us--don't tell!
  They'd banish us, you know.
  How dreary to be somebody!
  How public like a frog !
  To tell your name --the livelong June!
  To an admiring bog!



我是Nobody,而你呢?

———论当今美国的“出名狂”现象

在这样的时代里,为了出名,在公共事务上,乃是愈来愈凸出冲突的“表演政治学”日益当道;而在俗民大众方面,则是为了“出名”而可以做尽一切事情。在“立德”太累,“立功”太难,“立言”太辛苦的时代,“立名”已成了可以和一切其他价值分离出来的最新主流新价值。

在英语里面Nobody与Somebody乃是两个常用的口头语。前者指的是无名无姓,大家都不知道的你我之辈,因而可以译为“无名小人物”。至于后者,指的则是那些有头有脸,名号响当当的“有名大人物”。

立名新野心逼退三不朽

纵使到了十九世纪,由于人们对“出名”仍受到古典那种“立德”、“立功”、“立言”等价值观的影响,因而有所期许和敬畏,最独特的乃是十九世纪美国主要女诗人狄金森(EmilyDickinson,1830-1886)。她视出名为“易变的食物”,是“风尚的泡沫”,因而遂写了那首著名的诗作:

我是Nobody,而你呢?

你也是Nobody吗?

那我们岂非可以配成对?

请千万别说!他们会宣扬,你也知道!多么可怕,变成某个Somebody!多么的公开,就是青蛙去说自己的名号,在整个六月里向那仰慕的沼泽!

狄金森对“出名”有着罕见的偏执,主因在于她对刹那的名声知所怀疑,因而谦卑地等待着“永恒的读者”。她生前只发表过四首作品,但她的谦卑果真替她得到了永世的名声,她已被认为是文学史上鲜见的奇才。

但像她对变成Somebody那么忧惧的,此后即再也不曾出现了。与她同时的美国另一大诗人惠特曼(WaltWhitman,1819-1892)在那个时代已预见到一种人人为了“出名”而不择手段的时代已告到来。因而他遂指出,在这样的新时代,人格的完整与诚实,以及人的真正独特性都将在“出名”的驱动下而失去。他如此说道:“普遍的想要出名的野心所造成的张力,以及要变成一号人物的欲望,使得人们去群众里找寻伟大及效果,已没有什么可以再成为人们的共同基础了!”

惠特曼在十九世纪所做的判断,到了廿世纪这个媒体发达的民主时代,已愈来愈被证明为真。在这样的时代里,为了出名,在公共事务上,乃是愈来愈凸出冲突的“表演政治学”日益当道;而在俗民大众方面,则是为了“出名”而可以做尽一切事情。在“立德”太累,“立功”太难,“立言”太辛苦的时代,“立名”已成了可以和一切其他价值分离出来的最新主流新价值。

近代研究“出名”这种“表演政治学”的学者已注意到,当媒体发达的民主时代,同时也就是众声喧哗,获得一致见解更难的时代;而于此同时,也是人们凸显自己也更加困难的时候;而除了这些困难外,这样的时代也还有另外一些特性,例如一切都加速变化,健忘遂成了人们普遍的特性,这种特性保障了公众人物的反复无常甚或人格上的分裂;以及公共议题上的口味日益加重。于是,面对这样的时代,一种泛冲突的“表演政治学”遂成了政客发迹的敲门砖。当他犹在默默无闻的时代,设若能够掌握“冲突”的要旨,即可以在同辈里快速崛起,永不间断的冲突与对立,乃是“出名”与“表演政治学”为主的时代,公众人物维系政治生命的不二法门。

表演政治学立名敲门砖

近代学者曾研究过两个这方面的政治奇才拿破仑与希特勒,即发现他们乃是“表演政治学”的先驱人物。问题只在于,当泛冲突已成了“表演政治学”的惟一选择,而他们又不可能去预先告知人民必须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因此,近年以研究“出名狂”而享誉的南加州大学教授布劳迪(leoBraudy)遂指出,拿破仑与希特勒之所以失败,“乃是他们被他们的成功所摧毁,他们已不可能停得下来,因为他们对这个世界并没有任何实质且正面的目标。”

在媒体、消费、民主的时代,由于媒体已影响了人们一切的认知与判断,因此,人们对于被朋友邻人接受已不再认为重要,每个人都会产生一种“要被世界看到”的愿望。盖只有如此,似乎“我”才可成为“真我”。这也就是说,出名就是Somebody,不出名就是Nobody,当变成Nobody已成了如此巨大且恐怖的空虚,为了填补这个虚无的空洞,人们遂进入了一个“只要出名就好,烂名也总好过没名”的新阶段。

烂名胜无名价值观混乱

“只要出名就好,烂名也总好过没名”这种现象之所以值得玩味,乃是任何人只要能够造成“出名”的结果,尽管会有人指责评论,但却也基于“存在即合理”的逻辑,为它做合理化的解释。

或许有人会为了这些现象觉得悲哀,其实却也大可不必,就以近年,出名狂更炽的美国为例,让人瞠目结舌的案例就更多了。

例如,奥斯华与辛克莱皆为Nobody,而且他们也都知道不可能成为Somebody,于是他们发现如果去把总统杀掉,他们就可以依凭在别人的Somebody上,也跟着成了将和美国历史一样长久的Somebody!再例如,有位出名成狂的人,为了要出名而杀人,第一次只在地方版小小一则,第二次还是小小一则,第三次还是。于是他一怒之下,打电话给报社问:“要杀几个才会上报纸头条?”最后的答案是“六个”。当他杀了六个人之后,终于上了头条,他出名的初衷终于达成!

而更有肥皂剧特色的,则是某重要电视台制作八卦现场秀,尽制作些“我的婚外情经验”、“我的偷窃经验”等专题,于是无名无姓的Nobody,大量涌往报名,在镜头前都成了Somebody。

而“出名”成为一种新的疯狂,最主要的仍在于自从进入廿世纪后,不管好名烂名,也不管它多么的无聊或低俗,出了名之后,它总会被人合理化,而且也总会用这个名交换到另外一些实体性的利益,或者当主持人,或者去演广告。当“出名”其实是“很补的”,这时候,“出名”之风更长。“出名”而能长留青史,又能换到巨大的金钱利益,还会有谁愿意去做Nobody?又还有谁愿意辛辛苦苦的去“立德”、“立功”、“立言”呢?

“名人的正义”法律竟低头

而更极端的,则是当有了名,而且是大名,这时候就会出现“徒众”,在“徒众”的拥护下,而享受到所谓的“名人的正义”,(CelebritiesJustice)。所谓的“名人的正义”,即是法律也要在名人之前低头。稍早前的球星辛普逊杀妻案,刑事无罪,民事有罪即是一例。就在此刻上演的,即是歌手麦可杰克森猬亵男童案,一堆群众早已游行示威表示他无罪了。“出名”而可以让法律也要向他低头,当然更别说政治“出名”后即享有终生的法律豁免权了!

因此,“出名”是重要的,或许,当人人都拚了命的“出名”,而后每个人都成了Somebody,那才是理想世界的达成吧!稍早前美国做过民调,有九成的人都认为乱七八糟的名流太多,而老老实实搞科研的、教书的却成了Nobody,或许这才是悲哀吧!
 

posted on 2005-08-22 11:11  没有人  阅读(52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