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3 | 看透本质:研发出了生产事故,到底要不要罚钱?

你好,我是乔新亮。“本质”这个词现在已经烂大街了,我看很多的公众号文章,动不动就说本质、底层原理,这也侧面说明我们每个人面对复杂问题时的心态:我们想直击问题的关键点,找到问题背后的本质。

但,你我也都知道,看透本质终归是一件很难的事。昨天我就还遇到一件让我自己头疼的事情,思考很久之后,还是没有找到好的方法。当时,我就扪心自问:我有没有看清楚这件事的本质?

我小声告诉自己:还没有。但就同样这件事情,相比数年前,我有没有进步?我自认进步还是很大的,做决策的成功率也越来越高。

所以,今天我想和你聊聊,我们应该如何看透问题的本质。

一项制度引发的思考:研发出了生产事故,要不要罚钱?

如何看透问题本质?这问题对我来说,更像是一项可以通过长期训练而习得的能力。我从很早开始,就试图搞清楚各种问题背后的本质和根源,但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实践,始于 2014 年。

从那一年开始,我接手了苏宁集团的“双十一”保障任务。到 2019 年,苏宁大概存在 4000 多套系统、1 万多名研发人员,日高峰发布接近 4000 余次。面对这个庞大的系统,你可以想到,任何一个细小的动作都可能引起研发事故,我要思考的是,怎么保证“双十一”这种大型促销日系统不出问题。

很难。我查了下历年的复盘文档,发现不管前期准备得多么严密,双十一当天总是会有意外发生。

如何保证大型电商企业“双十一”服务的高可用性,这是个高复杂度的系统性问题,在极客时间上已有很多专家给出了答案,但这些解决方案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重点。今天我们只谈其中一个微小但十分重要的分支:虽然技术部门准备得十分充分,但线上还是出了事故,要不要针对主要负责人罚钱?

保守地说,业内起码 90% 的企业都会罚钱。原因很简单,线上出事故,领导认为根本原因是负责人不够认真、不够投入,出了事故就应该承担责任。你看,这个观点里,事故发生,是现象;负责人不够认真,是本质。你是不是觉得逻辑很清晰?

一开始我也是这么做的,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有一天,团队一个技术负责人找我谈心,他说:“老乔啊,你这制度设计不合理。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你这是变相鼓励团队少做事。”

我一愣,觉得这位负责人说得有些道理。因为,对于大促这种高并发的场景,最容易出问题的往往是最核心的模块。相对来说,一个边边角角的简单系统,就不那么容易暴露问题。

试想一下,一个能力很强的人,包揽了团队最重要、最累的工作,结果出了问题反而被罚了 3000 块钱;一些庸才付出得相对较少,一个月安安稳稳的,反而一分钱没扣。这个逻辑显然是有问题。

于是,我对这件事的本质认知开始动摇,但压力也随之出现:出了事故就罚钱,好像不太对劲;但如果不罚钱,那团队是不是就会因此松懈下来?我喜欢看兵法,打了败仗,部队里可是要问责的,这罚钱肯定是问责最直接的方式了。

这时,我意识到,关于“研发事故的处罚措施”这件事,有必要重新思考其背后的本质问题。如果管理者只会罚钱,大概率是在将压力转嫁到一线人员身上。

问题本质的追寻之旅

我并不相信一句“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就能概括问题的全貌,最好还是广开视听,交叉验证一下。

所以,我很快找到公司的 HR 部门聊了聊,HR 同学惊讶地说道:“话不能这样说呀!核心部门虽然容易出现事故,压力比较大。但他们的奖金额度高,薪资水平也普遍高于其他部门,升职机会也更大。”

听起来也有道理,好像被处罚的员工也并非单纯的“受害群体”。围绕这个问题继续思考,我很快发现:出了事故就罚钱,这与自己提倡的有些企业文化也是相违背的。

比如,我鼓励“勇于试错”,动不动就罚钱,那谁还敢试错?我提倡“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团队氛围,在这种制度下好像也很难实现;一旦开始罚钱,事故所牵涉的部门就会开始互相推诿,团队协作和氛围就会出现问题,这也不是管理者们希望看到的。

这时候,我停下来,又推演了一下惩罚制度设立的初衷。它不是为了“恶心员工”,克扣工资;而是尽量保证同一个问题不要再犯,或者说,降低犯错的次数。

在大型企业,一个 CTO 级管理者因为位置太高,很容易脱离实际的生产情况。如果不做深入观察,CTO 可能会气恼地发现:IT 部门根本就是不停地犯错!只有当他深入追查问题来源时,才有可能意识到:发生在核心业务上的生产事故,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团队,实际情况常是 A 部门刚刚犯错被罚了钱, B 部门又犯错了;B 部门被罚钱没多久, C 部门又犯错了……

其根本问题在于,A 被罚了钱,并不能让 C 免于犯错,甚至也不能让 A 保证不再犯第二次,反而让所有人胆战心惊。

综合所有了解到的情况,我们很容易就能得出结论:罚钱确实让员工更重视问题了,但并不能在本质上解决问题。

最后,我又换位思考,也问了问自己:“老乔,换做是你自己,你能不能保证 100% 不出事故?”答案当然也是不能,尽管我对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都很有信心。

至此,我终于得出结论:生产环境出现事故,与员工的责任心和能力没有绝对因果关系,故而不能靠单一的惩罚条例,其背后本质,是管理者是否能够体系化地解决问题。

从罚钱到不罚钱,在我眼中,变化的是对问题本质的理解。当然,我也围绕新的认知制定了许多相应的体系化措施,包括:

  • 一个事故要有七个改进点:每个改进点保证 100% 不重犯;
  • 犯错的人负责牵头落实复盘,分享失败的经验;
  • 解决问题的手段产品化,人会犯错,但产品不会犯错;
  • 允许每个人犯错、试错;
  • 根据事故统计定期颁发“烂草莓奖”和“金苹果奖”;
  • 管理产品化、系统化、数据化。

一旦对问题本质形成了新的认知,解决方案就会自然而然地涌现出来。在新制度下,事故系统的当事人不会再受到金钱上的惩处,但很可能会收到“烂草莓奖”,激发团队的荣誉感和责任担当。

到此,我仍然不能确定自己真的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因为所有结论都需要谨慎验证。

所以从苏宁到环球易购,再到彩食鲜,几年间,我围绕新的认知,开始灰度实施“不罚钱”的体系制度,其间不断针对实施效果复盘,看看哪里还能迭代,哪里还能精进。到今天,我可以放心地说,新的认知结合新的制度,确实起到了不俗的效果,极大降低了事故发生率,团队的士气也很好。

经验抽离:看透本质这件事,究竟难在哪?

好了,以上就是我在面对“生产环节出现事故,要不要罚钱”这一问题时,探寻本质的过程。其中,我发现有几点对结果尤为关键。

第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探寻问题本质,为的是指导自己进行决策,更好地解决问题。你一定要注意这个前提条件,不能漫无目的地脑洞大开。在此前提下,大胆假设,提出自己的观点自然成为推演的开始。

有了假设,下面就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验证,如果基于假设的处理方式和其他一些管理理念有冲突,那说明假设需要完善。直接在金钱维度对下属进行处罚,与许多正确的企业价值观和理想氛围相冲突,这是我进行再思考的重要依据。

,刻意练习自己的思辨能力。

日常的学习积累很重要,再厉害的百米冠军,也要从走路开始学起,平时你可以通过学习来培养自己逻辑分析、数据分析的能力。这里我推荐两本书,一本叫做《数据化决策》(道格拉斯 · W · 哈伯德 著),一本叫做《深度思维》,尤其是第一本书,对我影响很大。

另外,你也要刻意练习自己的思辨思维,之前我看过一句话说,“思辨能力的缺乏,是一种新的无知”,深以为然。比如说前面我举的研发事故的例子,其实就是典型的思辨能力,罚钱的时候,有人提出“干的多错的多“,那你能不能思辨的去看这事,而不是非得别人提醒才行?

同样,和同事讨论问题的时候也是,上周我们在分析某个业务问题的时候,有同事说因为销售做了某件事,所以营收一下子有大幅增长。我当时就警觉性地问他,那为啥上上周销售也做了这个动作,但是收入上却没有变化呢?一番讨论之后,我提醒他说,那两件事情看着有联系,但其实只是先后顺序关系,而非因果关系。

你看,这就是一次思维练习。我在工作中,经常提醒自己,要有思辨能力。

相信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被解决如果不能解决,那一定是自己认知没到位。

这还是一句需要辩证看待的话,你可能会说,“老乔,吹牛,你给我上个天试试?”

是的,客观上说,人的能力有上限,而问题是可以无穷大的,这也是我们常说的要有敬畏之心。但从成事的角度来说,我更愿意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于自己,所谓“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很多时候信心很重要,遇到问题,探寻本质的过程中迷惘很正常,不要着急,相信真相就在那里。感受、思考、总结、验证,循环往复,只要不放弃探寻,本质一定会有一天浮出水面。

说了很多,其实还是挺抽象的。没办法,咱们聊的就是一个抽象的话题。那么,我再问问自己,看透本质这件事,究竟难在哪?

我认为,最难的是坚持,这是真正的门槛。从质疑研发团队的处罚措施,到得出新的结论、建立新的认知,并没有占用我太久的时间,但接下来的几年间,我都在不同的公司内对所思所得进行实践、验证和复盘。这是一种时间上的连续投入,很多人都没能做到。大家往往习惯了草率下结论、草率验证,并对待调整的部分不闻不问,错便错了。

作为一种能力,其本身也需要长时间的锻炼。关于研发事故的思考,只是众多事例之一。个人发展,需要看透本质;企业发展,需要看透本质。事事都需要对本质内涵的洞察,都需要不断重复以上五步。实践过程大概率是苦兮兮的,纠结、疲累,一点都不高大上,在认知上的推翻重建时有发生。在时间的维度上,其跨度可能长达十年、二十年,乃至终生。

对于我本人来说,苦归苦,但也乐在其中。如果你也想学习看透问题的本质,并愿意站在时间的宏观角度验证它,不妨从现在就开始实践。若在实践中遇到困难,欢迎在评论区提问、讨论,我相信,交流能创造更大的价值。

posted @ 2023-04-20 14:06  程序杰杰  阅读(39)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