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学习之继承与抽象篇

Java学习之继承与抽象篇

0x00 前言

前面讲到了面向对象,面向对象的三大特性是封装、继承、多态。那么这次就来讲讲继承。

0x01 继承

概述: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
继承那一个类即可。其中,多个类可以称为子类,单独那一个类称为父类、超类(superclass)或者基类。
继承描述的是事物之间的所属关系。

继承 :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具有与父类相同的属性、相同的行为。子类可以直接
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继承能提高代码的复用性,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继承语句格式:

class 父类{
    ...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如果子类和父类出现不重名的成员变量,这时候访问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父类代码:
public class Fu {
    int num = 10;

}

子类代码:
int num2 = 6;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父类成员变量"+num);
        System.out.println("子类成员变量:"+num2);

    }

main代码: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i = new Zi();
        zi.show();
    }

成功输入子类的成员变量和父类的成员变量。
但是在编写代码中,难免会有一些变量重名那么这时候去访问的时候就会有影响。如果重名的话优先显示的是子类的成员变量,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会使用到this和super这2个关键字。

使用格式:

super.父类成员变量

super: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或方法

this: 访问本类中的成员方法

子类中的使用super访问父类和本类。

成员变量的代码:

    int num = 6;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父类成员变量"+super.num);
        System.out.println("子类成员变量:"+this.num);
        
    }

那么再来试试访问同名的成员方法
,在此之前先来了解一个概念-重写。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方法,这时的访问是一种特殊情况,叫做方法重写 (Override)。

方法重写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会出现覆盖效
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声明不变,重新实现。

父类代码:
public class Fu {
    int num = 10;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我是父类");
    }
}

子类代码:
public class Zi extends Fu {
    int num = 6;

    @Override
    public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我是子类");
        super.show();
    }
}

main方法内代码: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i = new Zi();
        zi.show();
        
    }


这里直接让子类的show()方法去调用父类的show()方法。
重写必须使用@Override声明该方法重写。

重写的注意事项:

  1.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必须要保证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
  1.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函数名和参数列表都要一模一样。

0x02 构造方法

1.构造方法的名字是与类名一致的。所以子类是无法继承父类构造方法的。

2.构造方法的作用是初始化成员变量的。所以子类的初始化过程中,必须先执行父类的初始化动作。子类的构
造方法中默认有一个 super() ,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父类成员变量初始化后,才可以给子类使用。

父类代码:
public class Fu {
    int num = 10;

    public Fu() {
        System.out.println("父类构造方法");
    }

子类代码:
public class Zi extends Fu {
    int num = 6;

    public Zi() {
        System.out.println("子类构造方法");
    }

   
}
main方法代码: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i = new Zi();


    }

这里未调用任何方法,new了一个实例化对象,但是还是打印了东西出来,这就是构造方法的作用,在创建对象的时候对其进行初始化。

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默认有一个 super()

这里单独提炼出来方便记忆。

在这里穿插点关于继承的特点。

在java里面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但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

如: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class C extends B{}

顶级的父类是Object类,所有的类都默认继承Object,作为父类。

0x03 抽象类

先了解一下抽象类的基本概念和用途。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子类们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那么父类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只有声明还有
意义,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我们把没有方法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Java语法规定,包含抽象方法
的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方法 : 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抽象类:包含抽象方法的类。

我们可以直接使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方法,那么该方法就成了抽象方法了,抽象方法只包含一个方法名,并没有一个实际的方法体。

格式:

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如果一个类包含抽象方法,那么这个类必须是抽象类,这个比较容易理解。

如果要是有抽象方法的话,也在类的前面加上abstract修饰符。

public abstract class 类名{
    
}


public abstract class Animal {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

继承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所有抽象方法。否则,该子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最终,必须有子类实现该父
类的抽象方法,否则,从最初的父类到最终的子类都不能创建对象,失去意义。

也就是说需要抽象创建一个类来重写他的抽象方法,这被称为实现类。
那就在这再创建一个实现类,重写一下刚刚定义的抽象类。

实现类代码:
public class Cat extends Animal {

    @Override
    public void run() {
        System.out.println("撸猫 吸猫");
    }
}

main方法代码: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Cat cat = new Cat();
        cat.run();
    }

这里重写了run方法,是子类对父类抽象方法的完成实现,这种方法重写的操作被叫做实现方法

抽象类的注意事项:

1.抽象类不能直接创建对象,如果创建会编译报错,只能创建其实现类的对象。

2.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3.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

4.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
类,假设不重写所有抽象方法,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那么创建对象后,调用抽象的方法,没有意义。

0x04 结尾

关于继承和抽象的基础已经写完了,下篇文章更新接口和多态。这些也都是和这篇文章的继承、抽象紧密相关的。

posted @ 2020-08-02 12:07  nice_0e3  阅读(71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