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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1日

摘要: 当前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一种是重视,而且是十分重视,这些金融机构主要是一些在大的国有商业银行等银行。另一种是不重视,抱有一种应付态度,这类主要是一些新近加入到反洗钱队伍中的保险业和证券业等金融机构。对于这些“应付”现象应该引起监管当局的高度重视,在各金融机构完成报送基础上,要大力加强反洗钱报送工作的检查力度,防止金融机构漏报错报、避免“防御性数据”的报送,提高报送数据质量。通过检查,逐步促进这些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向前发展,将“应付”时间大大缩短,加快由“应付”向“重视”转变,实现金融机构整体反洗钱水平的提高。 对于“重视”的金融机构,监管当局应当给与积极鼓励和支持,促使它们更加有效的开展反洗钱工作。与此同时,由于 “重视”,金融机构在此花费的各种“成本”也在不断地增加,许多基层人员需要花很多时间进行反洗钱交易的补录、修改、甑别、上报、报告。因此,要合理地梳理反洗钱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倡采用更多的科技手段,来减少这些手工劳动,让金融机构能够多快好省地开展好反洗钱工作。需要补充指出的是在“重视”的金融机构中仍然会存在一些有“应付”想法的人群,这些“应付”的 阅读全文

posted @ 2008-07-11 21:31 n216 阅读(812)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