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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C/C++编程指南总结(三)—— 命名规则

  • 标识符应当直观,可望文知义。
  • 标识符的长度应当符合“min-length &&  max-information” 原则。
  • 命名规则尽量与所采用的操作系统或开发工具的风格保持一致。
  • 程序中不要仅靠大小写区分相似的标识符。
  • 程序中不要出现标识符完全相同的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
  • 变量的名字应当使用“名词”或者“形容词+名词”的结构。
  • 用正确的反义词组命名具有互斥意义的变量或相反动作的函数等。
  • 尽量避免名字中出现数字编号,如 Value1,Value2 等,除非逻辑上的确需要编号。
  • 全局函数的名字应当使用“动词”或者“动词+名词”(动宾词组)。类的成员函数应当只使用“动词”,被省略掉的名词就是对象本身。

  • 类名和函数名用大写字母开头的单词组合而成。
  • 变量和参数用小写字母开头的单词组合而成。
  • 常量全用大写的字母,用下划线分割单词。
  • 静态变量加前缀 s_(表示 static)。
  • 如果不得已需要全局变量,则使全局变量加前缀 g_(表示 global)。
  • 类的数据成员加前缀 m_(表示 member),这样可以避免数据成员与成员函数的参数同名。
  • 为了防止某一软件库中的一些标识符和其它软件库中的冲突,可以为各种标识符加上能反映软件性质的前缀。

例如三维图形标准 OpenGL 的所有库函数均以 gl 开头,所有常量(或宏定义)均以 GL 开头。

posted @ 2024-07-14 14:50  墨小语  阅读(1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