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 - 保险的债务隔离
摘自《小韭的学习圈》
Q:请教一下,在规避债务风险上是选择终身寿还是定期寿险好?保险的规避债务风险是不是受法律保护啊?
A:这个问题很复杂,无论是定期寿险还是终身寿险,都具有一定的债务隔离的功能。一般来说,如果以债务隔离和财产传承为目的,那么选择终身寿险较好,因终身寿险未来一定会赔付。如果选择定期寿险,那过了保障期限后,就无法发挥隔离和传承作用了。
在以债务隔离和传承为目的投保寿险的时候,首先需要理解一点:
寿险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财产。举例:A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买了一份终身寿险,指定受益人为儿子,当A先生仍然健在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A先生。因此,如果A先生欠债的话,那么他退保拿回的现金价值,属于应该用作还债的资产。
如果A先生买保险,是在欠债之前就买的,那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法院能否强制A先生解除保险合同退保,再用现金价值来还债,存在争议,不同地区法院曾有过不同的判决。如果A先生买保险,是在欠债之后买的,那可能会被认定为逃废债,通常会强制解除合同,现金价值用来还债。
那么在设计投保方案的时候,可以这样:
不要以可能欠债的人作为投保人。比如,可以让A先生的父亲/母亲作为投保人(钱可以A先生赠予他们),被保险人是A先生自己,死亡受益人是A先生的儿子小A。这样交完保费之后,一旦A先生未来陷入债务危机,保单的现金价值是父母所有,不会进入债务清偿范围。如果A先生死亡,受益人是儿子小A,拿到的这笔赔偿不属于A先生的遗产,也不在债务清偿范围。这样就实现了债务隔离。
但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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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已经出现欠债危机之后才这么干,这叫转移财产/逃废债,保单会被强制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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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另外指定一个受益人,比如儿子小A。如果不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赔付的资金可能被认定为A先生的遗产,那么就要先用来清偿债务,剩余再分配给继承人,就丧失了债务隔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