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对谭卓来说,杭州真成了天堂,而对于我这种不曾行善积德的人来说,杭州恐怕将会是我的地狱。

  和绝大多数网友一样,我对这件事的了解,来源于“70码”这个词,悲剧已经发生了,而我们却是通过这一个黑色幽默来知道这件事的,这本身,又充满了讽刺。

  数次通告,两次鉴定,漫不经心的丢掉了点公信力;一次诉讼,一次判决,毫不在意的抢走了些安全感。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马路上的摄像头有没有记录下一些车速;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做过笔录后,办案的人可以不做任何防止串供措施而让当事人离开;我更不知道为什么在当事人有多次违章记录,并且在此次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仅以交通肇事罪对当事人提起公诉。

  判决结果出来后,网上很多的人说应是死刑,我也支持了,现在想想,部分怒火实际是被办案中的部门给激起来的,毕竟惩罚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

  但是这样的判决,却是给生命标出了一个极其廉价的价码,3年+100多万能换一条人命,下一次在碰到行人前,不知还会不会有人停车,因为撞个半死,成本太高了。

  惩罚变成了鼓励!

  因为这个,我会尽量避免去杭州。

  因为这个,我会努力赚钱!

posted on 2009-07-20 20:16  momochong0  阅读(23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