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直以来,没有仔细考虑这两者这间的区别。心想,不都要搞开发吗? 也对。软件企业里,程序员为其开发软件,销售人员将其卖出去,从而获得赢利。Oracle和微软是这个类型的典范,在收购Sun之前,Oracle是一个独立的软件供应商,纯软件公司。在产品销售上,同微软一样成功。 互联网企业里也有大量的开发工作,不过,以搜索引擎为代表,他们开发的往往是一些可以称之为互联网应用的“工具”,比如即时聊天工具,邮件工具,甚至有blog工具,reader之类。而这些工具,本质上还是为了让用户更多的使用他们的网络。这种模式是完全不一样的,最终目的是想让用户通过使用它们的网络来赚到银子,因而,互联网企业借助于“网.. 阅读全文
posted @ 2009-06-26 07:08 张长胜 阅读(213)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