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尔证明

  1. Q: 不完全性表达为()不能推出()。
    这里的是“朴素认为的真理”,并不是标准模型中的。直观确实直观,但是要说清楚要费工夫(这是直观模型,不是形式化的)
    哥德尔证明需要构造出()中为真的某个U
    A: AA
    朴素算术N
  2. Q: 启发哥德尔的悖论:Richard悖论。用()表达实数。而()这个句子会导致矛盾
    A: 自然语言句子
    和自然语言表达出的第k个数的第k位模10加1
  3. Q: “对象级”和“元级”区分开是为了什么?
    这样做是罗素的()论观点,无法得到哥德尔证明。哥德尔证明需要把元级的东西映射(编码)到对象级
    A: 比如汉字个数是“元级”概念
    严格区分对象级和元级概念有助于消除悖论(比如罗素悖论就变成了“排除某些东西不能是集合”)
    类型
  4. Q: 证明中,对()编码成()数。关于自然数的句子就看成了关于表达式编码的句子
    A: 公式和公式序列,自然

可表达性

  1. Q: 首先证明朴素概念中的m=n推出严格可证的N()。
    反之mn则()(E7的实例,自己等于自己)
    A: 0(m)=0(n)
    ⊢∼(0(m)=0(n))
  2. Q: 如何表达朴素的mn
    A: x1(0(m)+x1=0(n))
    注:形式数论中可以严格证明12“翻译过去的句子”为真。某种意义上这就严格证明了12
  3. Q: 可表达:朴素概念成立则(),不成立则()
    刚刚0.和1.分别说明()
    A: 可出某个公式,可出其否定
    =可表达 可表达
  4. Q: 不完全,则有些公式和()都不是定理,它们没法“表达”朴素关系
    A: 其否定
  5. Q: 如何理解集合可表达?举一例
    A: 提示:一元关系。练习:表达偶数集
  6. Q: 集合是特殊的关系,函数也是。所以函数可表达的概念基于关系可表达,但是多加()。所以证明加法可表达,需要证明()
    A: 使得关系成立的第k+1个位置的取值存在唯一
  • m+n=p推出……
  • m+np推出……
  • 任意m,n,使得A(0(m),0(n),x)成立的x存在唯一

注:所有证明过程中时刻记住m,n,p是非形式的记号

  1. Q: 关系对应的()函数的可表达(或称“可表示”)性在已知形式系统中()时,和关系自身的可表达性等价。
    A: 特征
    00
  2. Q: 验证一个关系可表达,往往是(),这可能很困难
    验证一个关系不可表达更困难……
    然而由()是可数集,()是不可数集,容易知道()存在
    A: 要构造公式
    公式集,函数集,不可表达的函数(关系)

递归论

  1. Q: 递归不以()来定义,而是()。类似于俄罗斯套娃(越来越小)
    A: 自身,和自身类似但是“更简单的”
    因此说递归不会导致悖论、无穷回归、循环定义
  2. Q: 综合运用各种技术可以构造复杂的递归函数,比如因式分解,求第n个质数等。
    最终目的是()
    A: 一切可表达函数

哥德尔配数

  1. Q: 分两步,先编码符号,再编码(),结果是()
    A: 字符串。公式、项、字符(或者没意义的字符串)、字符串序列等等都编码到自然数(单不满)
    注意用奇偶性区分字符串和字符
    更进一步由2的幂次区分字符串和字符串序列
  2. Q: 编码(且可计算)到自然数,就是把理论()化了。这样之后,数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示()之间的关系
    A: 算术
    公式(元语言中的东西)
    注:元语言的东西就进来了。例如“某序列是某公式的证明序列”,就定义了二元自然数关系Pf(m,n)
  3. Q: 这里的“自指”用到了“更简单的”,即(),而不是完全一样的系统自身。这就把悖论转化为“佯谬”,即证明了不完全性(递归关系不足以……)
    A: 只需DN上递归关系
  4. Q: 一些典型易错的涉及元语言的二元关系:Pf(m,n),W(m,n),D(m,n),分别表示(),(),()
    A: m对应公式n的证明
    n对应mx1(自由)代入0(m)的证明
    n对应mx1(自由)代入0(m)的公式

更多参见理论计算机

不完全性证明

  1. Q: W可表达,则存在公式W使得()。WW的()
    A: 若W(m,n)成立则
    否则⊢∼
    解释
  2. Q: W的含义是(),这就是“对角线”
    A: “m代入编号恰为m的公式A(x1)了之后是否有证明序列n

ω一致性

  1. Q: 为什么说ω一致性比一般的一致性更强?
    A: ω一致:……都是定理,则不是定理。这个一致性成立,则普通的一致也成立(因为可以找到一个不为定理的公式)
  2. Q: 若()是()一致,则()。这才是完整准确的表达
    注:所以使用标准模型时,因为不知道是否ω一致,所以不能简单套用
    A: Nω,不完全(UU都不是定理)
  3. Q: 说U不是定理需要的一致性强,还是说U的强?
    A: 后者(需要ω一致性)
  4. Q: 如何把条件从ω一致弱化成一致?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