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数学基础
5.4 一阶算术
- Q: 如何理解“算术化”和\(\mathbb H\Rightarrow \mathbb C\Rightarrow \mathbb R\Rightarrow \mathbb Q\Rightarrow \mathbb Z\Rightarrow \mathbb N\)?
A: 把大的数系“化归”到小的数系,用小的数系表示。
或说:把(大的数系的)理论一一映射(嵌入)到与自然数有关的理论中。对于大的数系的理论中对象,可以通过有效的计算过程在与自然数有关的理论中找到对象。
例如\(-1\)就对应\(f_-(1)\)这样。 - Q: PA公理中,两条有关后继,两条定义了(),两条定义了()。最后一条是公理模式,相当于()法。该公理模式和二阶逻辑中的数学归纳法表示有何异同?
A: 加法,乘法,数学归纳。
Peano第五公设在二阶语言中表示为\(\forall A((A(0)\wedge \forall x(A(x)\to A(x+1)))\to \forall xA(x))\)
公理模式中的\(\mathscr A\)某种程度上对应于“谓词变元”的地位(但公式集可数,谓词集不可数)。
公理模式表示有无限条公理,故\(\mathscr N\)不是有限公理化。 - Q: 类似于群论中“封闭”,此处的Peano公设中的()也没有对应公理。
A: 前两条(0是自然数,对于\(n\)是自然数存在\(n'\)是自然数)
- 注:总之Peano公设不致力于“逻辑主义”那样形式化。
- Q: PA公理为什么要把加法、乘法“写入系统内核”?Peano公设明明没有啊?
A: 人们觉得朴素算术中,加法、乘法反复出现。写到内核比较方便。
如果你觉得乘方非常常见也可以写入。人为规定而已。 - Q: 简要描述证明\(t\times s' = (t\times s)+t\)的思路。
A: 这和一条公理直接对应。所以把公理Gen,变元换名(否则可能出现“不自由”的问题导致之后换不了项\(t,s\)等),再消去全称量词(R3)即可。
注:公理本身是对变元,不是对项(\(s,t\)等)。对项的是R3规则的推论。 - Q: 形式化使用归纳法证明乘法分配律。
A:
- 归纳起点
\(x_1\times (x_2 + 0) = x_1\times x_2 + x_1\times 0\)
利用\(x_1\times x_2\)架桥。原式左侧因为E8等于\(x_1\times x_2\). 右侧也容易证明等于\(x_1\times x_2\). - 归纳过程
\(\forall x_3(x_1\times (x_2+x_3)=\cdots \to x_1\times(x_2+x_3+1)=\cdots)\)
(具体的书写略。请对照N7中的样子) - 刚刚的“归纳起点”和“归纳过程”都是形式化的。两个都成立,\(\wedge\)一下,就可以用N7模式(形式化的数学归纳法)
- 总结:有多个变元,但不妨针对一个归纳。
数字项、小于号
- Q: \(m\ne n\)等价于\(\vdash_\mathscr N\sim\)()(这个很有意思,是模型和证明的联系),其中“数字项”()和()是闭项。这里()不是系统内的形式化记号
A: \(0^{(m)} = 0^{(n)}\),\(0^{(m)}\),\(0^{(n)}\),\(m,n\) - Q: 上述结论的证明:化归到()
由上可以非形式地说明任意\(\mathscr N\)的模型都是()的
A: \(\sim(0 = 0^{(k)})\)(注:回忆\(^{(k)}\)的定义,知道\(0^{(k)}\)其实就是\((0^{(k-1)})'\))
无穷 - Q: 用自然语言描述“完全归纳”“最小数归纳”
A: 提示:完全归纳:“小于的都成立则新的也成立,则对任意数成立”(注:其证明当然是设法用N7)
最小数归纳:“存在‘最小数’,自己在集合中,更小的不在集合中”
算术模型
- Q: ()的公理是否在()为真,就是是否可靠。如果认为确实为真,换句话说就是承认()为()的模型,那么我们的想法:有模型就有一致性。然而这个存在漏洞,因为()
A: \(\mathscr N\),标准模型\(\mathfrak N\),\(\mathfrak N\),\(\mathscr N\),涉及可列集则涉及朴素集合论(朴素集合论坏事) - Q: 为什么说完全性依赖于一致性,一致性更根本?
A: 因为有了一致(有模型),就容易根据完全性定理的证明过程证明完全性(类比前面跟等词相关的那里) - Q: 考察朴素模型\(N\),还是有没法和\(\mathscr N\)建立联系的问题(不能说明朴素的\(N\)是\(\mathscr N\)的模型)。那要是直接暴力由\(N\)生成一个系统呢?
A: 生成的不是Peano算术系统。甚至不是有限公理化
当然,这取决于你怎么理解“朴素算术”这个词。如果理解成暴力列乘法表加法表之类的,那当然不是有限公理化。 - Q: 如果没有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不考虑()问题,那么数论专家就要赋闲了。
A: 计算复杂度(NP难解)
5.5 形式集论
- Q: 朴素集论中,集合没有严格定义,是直观概念。有关系()和()。集合元素可以是集合
A: 属于,包含于 - Q: 罗素悖论可以形式表示为\(\exists y\)()不成立。也就是\(\sim\forall x(x\in y\leftrightarrow x\notin x)\)
A: \(\forall x(x\in y \leftrightarrow x\notin x)\)
注:这里不需要\(\in\)的具体语义。只需要知道\(\in\)和\(\notin\)分别是某个谓词和其否定的缩写,就通过PL演算知道\(\vdash \sim(y\in y\leftrightarrow y\notin y)\). 当然,能证明\(\vdash\sim\)了,自然也就\(\models \sim\),也就是语义层面也不可能存在罗素集合
注:这样一看悖论其实挺好破解的,就是某个东西不存在。强行令它存在就错了。 - Q: 类型论中自指要在()表达从而避免了悖论。公理化集论不保留()论对抽象的限制(具象化),“从头开始”搭建集论。(类比“形式数论”。反正就是从最抽象,最少结构开始搭)
A: 元语言
朴素集
ZF1 - ZF5
- Q: 一阶ZF语言有()个谓词符,()个函项符
A: 2(其解释分别是等于,属于),0(所有项都是变元或称集、类) - Q: “两集相等当且仅当它们有相同的元素”和“\(A\subseteq B\)当且仅当()”本质有何区别?
A: 一切\(x\in A\)都有\(x\in B\)
前者是外延公理,后者是人为定义的记号 - Q: 无序对\(\{\}\)和有序对()记号都是形式记号。其实它们都表示根据()公理得到的“存在”的对象
A: \(\langle \rangle\),对集(Pairing) - Q: 断言存在某个对象,那就可以形式上“定义函项”。用这种方式除了制造对集,还有什么集?
A: 前面的“空集”也是。并集(推论:交、补)。幂集。 - Q: 接上,这类公理内层都是“存在……任意……”结构,为什么?
A: 存在某个集合,任意元素,在这个集合中等价于……
注:朴素集合论中笛卡尔积也用类似手段定义。不过我们这里没有引入
ZF6 - ZF8
- Q: 替换公理模式的前提如何理解?
A: 提示:“诱导函项” - Q: 无穷公理中构造出了一个无穷集,这个无穷集中有个元素\(\{\emptyset\}\),它是()的缩写。它可以缩写为()
A: \(\{\emptyset,\emptyset\}\),1
(练习:可以证明\(0\ne 1\)) - Q: 为什么基础公理可以使得\(\{x|x\in x\}\)不合法?
A: 要求非空集存在和自己不相交的元素。\(\{x|x\in x\}\)显然就不合法了 - Q: ZF能排除(),且能保持许多()的结果。那还有什么缺陷?
A: 罗素悖论,朴素集论
容易被推广解决的:处理个体
暂时无法解决且看不到希望的:排除了罗素悖论,还有其它悖论吗?(是否一致?)
AC和ZFC总结
- Q: 背诵选择公理的三种等价叙述
A:
- 对任一由互不相交的非空集组成的集\(x\),存在至少一个集\(y\),它与\(x\)的每一元素(非空集)恰好有一个公共元素
- 若一个偏序集的每条链存在一个上确界,则该偏序集存在一个极大元
- 每个集都是良序的(所有非空子集在全序关系下都存在最小元素)
- Q: AC独立于ZF:用()推不出AC. AC被普遍使用,但有争议,比如()
A: ZF
造成反直觉结果。构造讨厌的东西(不可测集) - Q: 独立性的推论:若ZF一致,则()一致
A: ZFC - Q: 集合是类,()也是类。程序设计语言中的类一般()(选填“是”或“不是”)真类
A: 真类(不能作为ZFC集合的类),不是 - Q: 无穷旅馆和分球悖论有何共同点?
A: 这种口语中“悖论”其实很多是佯谬的意思。实际没矛盾。只是和直觉不同
额,按照之前讨论过的东西,当然你说罗素悖论是佯谬也行。
基数,连续统假设
- Q: 基数(元素“个数”),通过映射定义。例如可数集:()
A: 与自然数集一一对应的集 - Q: 实数集不可数,基数\(c=\)(),连续统假设猜想()=(),即()的无穷子集要么和()有相同基数要么可数。
A: \(2^{\aleph_0}\),\(c\),\(\aleph_1\),实数集,实数集 - Q: CH和ZF有什么已经证明的关系?
A: 一致。独立。
注:这是希尔伯特23个问题中的第一个
5.6 一致性问题
- Q: 一阶逻辑具有绝对一致性,而数学中实际很多时候只能用相对一致性推来推去(尚未知ZF是否具有一致性),即()
A: \(S^*\)是\(S\)的扩充,容易证明\(S^*\)一致推出\(S\)一致
例如:ZF一致推出\(\mathscr N\)一致
至今尚未发现明确的思想和技术路线解决ZF一致性问题(或其它数学系统的绝对一致性问题)
不建议在没有充分准备条件下立志解决这个数学的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