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基础03-类的组合-类与对象

类与对象-类的组合 | C++基础

组合的概念

类中的成员是另一个类的对象;可以在已有抽象的基础上实现更复杂的抽象。

类组合的构造函数设计

原则:不仅要负责对本类中的基础类型成员数据初始化,也要对对象成员初始化。

声明形式:

类名::类名(对象成员所需的形参,本类成员形参)
    	:对象1(参数), 对象2(参数), ......
{
//函数体其他语句        
}

构造组合类对象时的初始化次序

首先对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中列出的成员(包括基本类型成员和对象成员)进行初始化,初始化次序是成员在类体中定义的次序。

  • 成员对象构造函数调用顺序:按对象成员的声明顺序,先声明者先构造
  • 初始化列表中未出现的成员对象,调用用默认构造函数(即无形参的)初始化

处理完初始化列表之后,再执行构造函数的函数体。

前向引用声明

类应该先声明,后使用

如果需要在某个类声明之前,引用该类,则应进行向前引用声明

前向引用声明只为程序引入一个标识符,但具体声明在其他地方

class B; //前向引用声明
class A {
public:
    void f(B b);
};
class B {
public:
    void g(A a);
};

注意:

  1. 使用前向引用声明虽可解决一些问题,但并未万能的
  2. 在提供一个完整的类声明之前,不能声明该类的对象,也不能在内联成员函数中使用该类的对象
  3. 当使用前向引用声明时,只能使用被声明的符号,而不能涉及类的任何细节

posted on 2022-05-17 10:54  Baby091  阅读(5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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