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系统编程之错误处理:perror,strerror和errno

1,在系统编程中错误通常通过函数返回值来表示,并通过特殊变量errno来描述。

errno这个全局变量在<errno.h>头文件中声明如下:extern int errno;

errno是一个由POSIX和ISO C标准定义的符号,看(用)起来就好像是一个整形变量。当系统调用或库函数发生错误的时候,比如以只读方式打开一个不存在的文件时,它的值将会被改变,根据errno值的不同,我们就可以知道自己的程序发生了什么错误,然后进行相应的处理。

为什么,要强调errno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整形变量呢?因为有的标准(如ISO C)只规定了errno的作用,而没有规定它的实现方式,它可能被定义成一个变量,也有可能被定义成一个宏,这个具体要看编译器自己的实现。早些时候,POSIX.1曾把errno定义成extern int errno这种形式,但现在这种方式比较少见了。因为以这种形式来实现errno,在多线程环境下errno变量是被多个线程共享的,这样可能线程A发生某些错误改变了errno的值,线程B虽然没有发生任何错误,但是当它检测errno的值的时候,线程B会以为自己发生了错误。所以现在errno在Linux中被实现成extern int * __errno_location(void): #define errno (*__errno_location()),这样每个线程都有自己的errno,不会再发生混乱了。

 

关于errno有三点需要特别注意:

1、如果系统调用或库函数正确执行的话,errno的值是不会被清零(置0,注意这里是不会被清零,不是不会被改变)的,假若执行函数A的时候发生了错误errno被改变,接下来直接执行函数B,如果函数B正确执行的话,errno还保留函数A发生错误时被设置的值。所以,在利用errno之前,最好先对函数的返回值进行判断,看是否发生了错误,返回值错误再利用errno判断时哪里发生了错误。所以如果一个函数无法从返回值上判断正误,而只能通过errno来判断出错,那你在调用它之前必须手动将errno清零

2、系统调用或库函数正确执行,并不保证errno的值不会被改变!

3、任何错误号(即发生错误时errno的取值)都是非0的。

综上所述,当需要用errno来判断函数是否正确执行的时候,最好先将errno清零,函数执行结束时,通过其返回值判断函数是否正确执行,若没有正确执行,再根据errno判断时哪里发生了错误。

2. 错误处理函数

  • perror
  • strerror

perror和strerror函数都是用来打印错误提示信息的,它们的原型分别是:

#include <stdio.h>

void perror(const char *s);

它先打印s指向的字符串,然后输出当前errno值所对应的错误提示信息,例如当前errno若为12,调用perror("ABC"),会输出"ABC: Cannot allocate memory"。

测试程序:

#include <stdio.h>
#include <unistd.h>

int main(void)
{
    int fd = 10;
    int ret;
    ret = close(fd);
    if(ret == -1)
        perror("close error");
    return 0;
}

测试结果:

QQ20130709205904_thumb1

 

 

#include <string.h>

char *strerror(int errnum);

它返回errnum的值所对应的错误提示信息,例如errnum等于12的话,它就会返回"Cannot allocate memory"。

测试程序:

#include <stdio.h>
#include <string.h>
#include <unistd.h>
#include <errno.h>

int main(void)
{
    int fd = 10;
    int ret;
    ret = close(fd);
    if(ret == -1)
        fprintf(stderr, "close error with msg is: %s\n",strerror(errno));
    return 0;
}

测试结果:

QQ20130709210627_thumb3

注:本文参考http://blog.csdn.net/yandianxun/article/details/6676248

posted @ 2013-07-09 23:16  mickole  阅读(7785)  评论(1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