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帮网称起诉大众点评获胜
根据爱帮网披露给媒体的资料,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昨日宣判爱帮网诉大众点评网不正当竞争胜诉,要求大众点评网在其网站首页连续24小时发布声明,消除其虚假宣传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向爱帮网支付经济损失等共计2万余元。
爱帮网公布的判决书同时称,大众点评网在其网站上一直宣称是“中国最大的城市消费指南网站,国内最大的生活指南网站”、“大众点评网的美食信息和参观搜索引擎室业内公认最专业、最高质量的”,但是该公司不能为其宣传行为提供充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认定大众点评网构成虚假宣传。
爱帮网在声明里称,“大众点评网作为该行业的既得利益者,其出于打压凭借新兴技术手段获得较快发展的同业竞争者的目的,在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反复不断的对爱帮网实施恶意诉讼,以此炒作,一直声称其拥有网友点评权,以此蒙蔽广大网友,混淆视听。”
大众点评网称爱帮网混淆视听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场官司下,大众点评网确有不同的结果。大众点评网公关负责人表示,在这场官司中实际的结果是“爱帮网被判赔偿大众点评网50万元人民币,并立即停止使用所有源自大众点评网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
上述负责人表示,“整体是大众点评起诉爱帮网不正当竞争,不过他们在现场反诉称大众点评虚假宣传,法院仅仅是支持了他们这一条,需要赔偿他们2万余元,这就是他们宣传所称的胜诉。”
根据大众点评网披露的判决书,北京海淀区法院认为,大众点评网上的用户点评和商户简介应当给予保护。这些信息内容被爱帮网未付出劳动、未支出成本、未做出贡献,却直接利用技术手段在爱帮网上展示,并以此获取商业利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理论中典型的“不劳而获”和“搭便车”的行为。
据透露,在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爱帮网及大众点评网都同时被判决修改自身网站上宣传中有不当的文字描述,例如描述自身网站是“最大的”、“最好的”等此类内容,原因是无法认定、属于虚假宣传。
大众点评网与爱帮网官司难断
这并不是爱帮网与大众点评网的第一次交手,两者之间的官司纠纷自2007年底开始已经持续近5年的时间。
此前爱帮网曾因发布来源大众点评网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被大众点评网以侵权为由告上法庭。上述案件2008年10月一审认定爱帮网侵权,不过在2009年9月的二审中,又以大众点评网没有汇编权推翻了一审结果。
随后2010年4月,大众点评网第二次起诉爱帮网侵犯其网站著作权,法院于今年1月作出判决,称爱帮网复制大众点评网内容构成侵权,并应向后者赔偿2.5万元的经济损失。随后爱帮网不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