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突然之间,在阳光烂漫的十七岁,你遭遇到朋友的背叛,深受的女人的误会,并得知自己是一个世人唾弃的私生子。原本打算自杀的你,却突然想到,”抖掉这些毒虫,重新开始生活“。 独自出走到南美后,为了活下去,你抛弃了自己信仰的上帝,放下引以为傲的自尊,“曾经在肮脏的妓院洗过盘子;曾替比他们的畜生还要凶狠的农场主当过马童;曾在走江湖的杂耍班子里当过小丑,戴着帽子,挂着铃铛;曾在斗牛场里为斗牛士们干着干那;曾屈从于任何愿意凌辱我的混蛋;曾忍饥挨饿,被人吐过唾沫,被人踩在脚下;曾乞讨发霉的残羹剩饭,但却遭人拒绝,因为狗要吃在前头”。 三十岁的时候,你冷静睿智,投身将奥地利人赶出意大利的革命。但...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