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结果不基于主观体验

逻辑学的真理,如维特根斯坦所论,是“同义反复”——两样东西和另外两样东西构成四样东西,这是逻辑真理。如果我们都相信“任何两样东西之间至少存在三十种差异”,那么,这一陈述很可能是真的——经验真理,却肯定不是逻辑学意义上的真理,它不是同义反复,它涉及真实世界的一些性质,这些性质必须通过体验被人们共同认识到。

 

所以嘛,循环论证不可能被避免~

posted @ 2011-11-19 23:26  madonion  阅读(14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