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方法中声明的变量,即该变量是局部变量,每当程序调用方法时,系统都会为该方法建立一个方法栈,其所在方法中声明的变量就放在方法栈中,当方法结束系统会释放方法栈,其对应在该方法中声明的变量随着栈的销毁而结束,这就局部变量只能在方法中有效的原因
在方法中声明的变量可以是基本类型的变量,也可以是引用类型的变量。
(1)当声明是基本类型的变量的时,其变量名及值(变量名及值是两个概念)是放在方法栈中
(2)当声明的是引用变量时,所声明的变量(该变量实际上是在方法中存储的是内存地址值)是放在方法的栈中,该变量所指向的对象是放在堆类存中的。
二:在类中声明的变量是成员变量,也叫全局变量,放在堆中的(因为全局变量不会随着某个方法执行结束而销毁)。
同样在类中声明的变量即可是基本类型的变量 也可是引用类型的变量
(1)当声明的是基本类型的变量其变量名及其值放在堆内存中的
(2)引用类型时,其声明的变量仍然会存储一个内存地址值,该内存地址值指向所引用的对象。引用变量名和对应的对象仍然存储在相应的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