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质灾害风险可定义为:地质灾害发生并导致一定损失水平的可能性。
1999年, 我国开始国土资源专项大调查, 将地质灾害调查列于重要地位, 全国确定了1530余个县(市) 作为重点调查对象, 最终建立县(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为政府防灾减灾决策提供依据。在现有执行的国家地质灾害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国土资源部, 2006年) 规范中,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依据是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 但忽视了灾害的易损性区划在地质灾害区划中的影响, 调查时虽然已经把历史灾害的损失及潜在的威胁均已经调查清楚, 在规划中却无法加以综合分析区划, 导致依据现有的地质灾害易发性区划形成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真正在实际中应用尚存在一定距离。因此, 综合地质灾害易发性与易损性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研究应运而生,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1项极具现实意义的重要研究课题和减轻灾害损失的非工程性重要措施, 成为21世纪防灾减灾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 阅读全文
摘要: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定:
1、由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确定。
2、对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报灾的点,由技术人员或专家组调查核实后确定。
3、由日常巡查和其他工作中发现的有潜在变形迹象并且对人员和财产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体,并经专业人员核实后确定。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