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的“魔鬼协议”: 徐长江未履约 未付徐翔10亿元“套现分成款”

 

本报记者 钱锋 北京报道

主犯:徐翔,徐长江

配角:文峰股份原董秘张凯

作案工具:涉案期间,陈赛静等17个证券账户;股权转让协议及减持分成协议

2014年10月至11月,徐翔认识文峰股份原董事长徐长江后,徐长江向徐翔提出减持文峰股份股票的想法,双方多次商议后确定,徐翔以9折价格购买文峰股份股权,徐长江将文峰集团持有的文峰股份15%的股权转让给徐翔,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徐翔让徐长江将股票停牌,发布股权转让公告。如果股价下跌,徐翔会在二级市场增持文峰股份以维护股价稳定。

双方还签署了一份股票减持协议,约定由徐翔接盘徐长江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文峰股份股票。减持底价每股14元,超出部分五五分成。2015年春节前两周,徐翔向徐长江提出高送转分配方案。2015年四五月,徐翔接盘徐长江减持的股票后在二级市场抛售,净赚4.5亿余元。

徐长江减持后,按约定应分给徐翔10余亿元,至案发尚未支付。

文峰股份原董秘张凯按徐长江指令,通知上交所停牌,对外发布利好信息,完成了股票减持。

文峰股份股份转让和减持股份均没有开过董事会研究。

五五分成

2014年10月至12月,徐翔得知徐长江欲减持其控股的文峰集团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文峰股份股票,双方多次合谋后商定,由徐翔负责二级市场股价,并接盘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票,徐长江将部分文峰股份股权转让给徐翔,控制文峰股份发布股权转让、高送转等利好信息,共同拉升股价,以实现高位减持套现目的。减持底价每股14元,超出部分五五分成。

等深线记者了解到,2014年下半年,徐翔认识徐长江后,徐长江向徐翔提出减持文峰股份股票的想法,2014年的最后两个月,双方多次商谈文峰股份股权转让事宜。

双方最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徐长江将文峰集团持有的文峰股份15%的股权(1.1亿股文峰股份股票)转让给徐翔,徐翔以9折价格购买股权,如果股价下跌,徐翔会在二级市场增持文峰股份股票以维护股价稳定,协议签署后徐翔让徐长江将文峰股份股票停牌,发布股权转让公告。

双方同时签署了一份股票减持协议,约定徐长江减持15%的文峰股份股票,由徐翔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接盘,减持价格每股14元,超出部分五五分成。

按照约定,2014年12月20日,徐翔以其母亲郑素贞的名义与文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购买该集团持有的文峰股份14.88%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徐长江控制文峰股份于2014年12月23日发布《关于股东股权协议转让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将14.88%的股票转让给郑素贞。按徐翔的要求,文峰股份于2015年2月28日发布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派现金红利3.6元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时披露与郑素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过户登记事项的信息。

等深线了解到,原董秘张凯按徐长江的指令,通知上交所停牌。2014年底至2015年1月初,徐翔要求文峰股份处理好消息,尽快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尽早发布利润分配和高送转预案。2015年春节前两周,徐翔向徐长江提出高送转分配方案。2015年春节后,徐长江按徐翔的建议发布文峰股份高送转公告。

文峰集团转让股份给郑素贞、减持股份没有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讨论,文峰股份董事会研究提前发布年报,决定2015年高送转未实际召开会议,由董事会成员事后签字确认。

应分徐翔10亿未付

2015年4月7日至5月13日,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文峰股份股票453 977 700股,徐翔使用他人证券账户接盘后,在二级市场全部抛售。

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5月13日,徐翔使用陈赛静等16个证券账户,通过竞价产易连续买卖文峰股份股票,累计买入卖出22 747 832股(含留存股)。

 

期间,文峰股份共有93个交易日,账户组在其中40个交易日有成交,占比43.01%。账户组的交易中,20个交易日买入,占比在10%以上的共7个交易日,占买入日总数的35%,25个交易日卖出,占比在10%以上的共13个交易日,占卖出日总数的52%。在股权转让公告发布后一段时间内,徐翔控制的账户组买入量明显放大,并在2014年年报发布后卖出,在承接徐长江大宗交易减持过程中也存在买入行为。

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5月13日,文峰股份股票价格涨幅256.11%,同期上证综合指数涨幅44.29%,偏离211.82个百分点,商业贸易指数累计(申万一级)涨幅80.95%,偏离175.16个百分点,期间该股换手率345.13%,此前同时段换手率为115.18%,增加229.95个百分点。

徐翔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买卖文峰股份股票获利共计453 980 502.61元,许长江减持套现后,按约定,应分给徐翔10余亿元,尚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