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无可无不可

【原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什么是非这样不可的,也没有什么是还不这样不可的,只要是符合正义的原则就行。

说得通俗一点,也就是凡事要采取一种灵活洒脱的态度,只要是不违背大原则,过去一点增来一点,先一点后一点,左一点右一点,无头宏旨,不伤大雅,也就我可无不可了。这一点似乎更符合现代人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态度。

世间的事情总是在经历过以后都会懂得。一如感情,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傻过了,才会懂得适时的坚持与放弃,在得到与失去中我们慢慢地认识自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些无谓的执著,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学会放弃,生活会更容易。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景;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

这一程情深缘浅,走到今天,已经不容易,轻轻地抽出手,说声再见,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曾说过爱你的,今天,仍是爱你。只是,爱你,却不能与你在一起。一如爱那原野的百合,爱它,却不能携它归去。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拥有的遗憾让我们更感缱绻;是夜半无眠的思念让我们更觉留恋。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也更久远。

收拾起情愫,继续走吧,错过花,你将收获雨,错过她,我才遇到了你。继续走吧,你终将收获自己的美丽。

爱情没有永久保证书。

一个永远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爱你的人,未必你忠贞不移,有时只是这种脑袋不清的强烈占有欲者,他们才会做出各种损人不利已的事情,还如此理所当然。

心中如果有“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的”偏执与占有欲,那么越想要获得爱的永久保证书,只会越走越偏离。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甚者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至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他付出的代价地其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也许那代价是沉重的,直到最后才会被他发现罢了,其实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有时候,为了强求一样东西而令自己的身心疲惫不堪,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东西是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瞧的,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久了,你可能会发现其实它并不如原本想象中的那么好。如果你再发现你失去的和放弃的东西更珍贵的时候,你一家会懊恼不已。所以也常有这样的一句话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所以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得到它并不一定是你最明智的选择。

谁说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和他或她在一起。有时候,有些人为了能和自己所喜欢的人在一起,他们不惜使用一哭二闹三上吊这种最原始的办法,想此挽留爱人。也许这样对手戏留住爱人的人,但却留不住他或她的心,更有甚者,为了这而赔上了自己那年轻而又灿烂的生命,可能这会唤起爱人的回应吧,但是这也带给了他或她更多的内疚与自责,还有不安,从此快乐就会和他或她挥手告别,其实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他或她在一起,虽然有人常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快乐,喜欢一个,最重要的是让他或她快乐,因为他或她的喜怒哀乐都会牵动你的心绪。所以也有这样一句话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因此,当你喜欢一个人时,暗恋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尝试。

有一首歌这样唱:“原来也暗恋也很快乐,至少不会毫无选择。”为何从不觉得感情的事多难负荷,不想占有就不会太坎坷:“不管你的心是谁的,我也不会受到挫折,只想做个安静的过客。”所以,无论是喜欢一样东西也好,喜欢一个人也罢,与其让自己负累,还不如轻松地面对,即使有一天放弃或者离开,你也学会了平静。
喜欢一样东西,就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更弥足珍贵。

喜欢一个人,就要让他或她快乐,让他或她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你做不到,那你还是放手吧,所以有时候,有些人也要学会放弃,要知道很多事情是无可无不可的,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posted @ 2007-07-21 10:30  Articles about .NET  阅读(688)  评论(3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