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法律法规与标准化知识(2分)
第十三章 法律法规与标准化知识(2分)
13.1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是指人们通过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内容:
-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的权利。
- 关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的权利。
-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 关于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的权利。
-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 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13.2 保护期限(试题考点分布)
13.3 知识产权人确定(试题考点分布)
13.4 侵权判定(试题考点分布)
-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 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不受保护
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 时事新闻。
-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13.5 标准的分类与标准的编号
分类:
- 国际标准: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
- 国家标准:GB-中国、ANSI-美国、BS-英国、JIS一日本
- 区域标准:又称为地区标准,如PASC一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CEN一欧洲标准委员会、ASAC一亚洲标准咨询委员会、ARSO-非洲地区标准化组织
- 行业标准:GJB-中国军用标准、MIT-S-美国军用标准、IEEE-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
- 地方标准:国家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制订的标准
- 企业标准:
- 项目规范:
编号:
- 国际、国外标准代号:标准代号+专业类号+顺序号+年代号
- 我国国家标准代号:强制性标准代号为GB、推荐性标准代号为GB/T、指导性标准代号为GB/Z、实物标准代号GSB
- 行业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组成(如电子行业为SJ)
- 地方标准代号:由DB加上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
- 企业标准代号:由Q加上企业代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