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面向对象
- 单列模式
- 工厂模式
- 构造函数
(1) 类
Js天生自带的类
Object 基类
Function Array Number Math Boolean Date Regexp String
1.事件
浏览器客户端上客户触发的行为都称为事件
所有的事件都是天生自带的,不需要我们去绑定,只需要我们去触发。
通过obj.事件名=function(){}
事件名:onmouseover onmouseout onmousedown onmousemove onmouseup
Onclick onchange onfocus onblur 等等
当用户触发一个事件时,浏览器的所有详细信息都存在一个叫event的对象上。
我们把他叫事件对象
所有事件在绑定方法的时候,天生自带一个参数就叫event。
鼠标的坐标
Event.clientX
Event.ClientY
Event 的兼容性
在chrome下 event是undefined 在Ie低版本下是null,火狐下会报错
document.onclick=function(e){
var e=e||window.event
}
- 事件冒泡
什么叫事件冒泡
当给父子元素的同一事件绑定方法时,触发了子元素身上的事件,执行完毕之后,也会触发父级元素的相同事件,这种传播机制叫事件冒泡。
取消事件冒泡
Event对象有个属性叫cancelBubble默认值是false 改成true就取消当前事件冒泡
- 事件捕获
给一个元素绑定事件,普通写法是
obj.onclick=function(){} 这就相当于给obj的onclick属性赋值是一个道理。
obj.onclick=function(){}
这种写法有一点不好,后者会将前者覆盖掉。
事件绑定的第二种写法
标准浏览器用 addEventListener()这个方法
Ie低版本用attachEvent()这个方法
addEventListener(参数1,参数2,参数3)
参数1 是事件名 事件名不能带on
参数2 事件函数
参数3 布尔值,代表捕获不捕获 默认是false 不捕获但是冒泡。
事件捕获
- ie低版本没有捕获
- 普通事件绑定写法没有捕获
事件捕获
给父子元素用addEventListener()绑定同一个事件时,当触发子元素身上的事件,会先触发父元素,然后在传递给子元素,这种传播机制叫事件捕获。
attachEvent()和addEventListener()二者区别
- attachEvent只用在iE8以下,addEventListener()适合标准浏览器
- attachEvent的事件名带on 而addEventListener事件名不带on
- attachEvent函数里面的this是window,而addEventListener函数里面的this是当前元素对象
attachEvent只有冒泡没有捕获addEventListener有冒泡也有捕获
- Call()和apply()
Call和apply,就是改变函数里面的this指向的方法。
xxx.call()或xxx.apply()
特别强调下xxx必须是function,(普通函数,类,构造函数)
var obj={
name:"志伟"
}
function fn(){
console.log(this.name)
}
fn.call(obj)
Call()中第一个参数是null的时候,函数里的this还是指向原来的,不变。
所有事件都是异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