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Liskov替换原则: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型1. 如果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为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2. 换言之,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基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根本不能察觉出基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只有衍生类替换基类的同时软件实体的功能没有发生变化,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 3. 里氏代换原则由Barbar Liskov(芭芭拉.里氏)提出,是继承复用的基石。 4. 一个继承是否符合里氏代换原则,可以判断该继承是否合理(是否隐藏有缺陷)。应当尽量从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1-03-09 22:19 博客园主 阅读(2625) 评论(1) 推荐(1)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