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层叠规则总结
最近在看《CSS权威指南》,用于复习CSS知识,可看到有关层叠和特指度那一章的时候,感觉书本上说得有点乱,所以自己就画了一张流程图来进行总结,也便于理解,现在分享给大家。
如果有总结不到位,或者错误的地方,请不吝赐教、帮我指出来。
直接上图:
说明:
1.这里仅仅针对某个标签的某个样式进行举例,但是可以扩展到存在于文档中的所有标签和所有样式
2.由于开发过程中,不需要考虑读者提供的样式,所以实际上,我们在写样式的时候只要注意黑框内容即可
3.CSS之外的表现提示不推荐使用,但如果使用了,它比浏览器默认样式要高一级
前置知识:
声明的权重排序(CSS权威指南原话):
1.读者提供的样式中以!important标记的声明。
2.创作人员编写的样式中以!important标记的声明。
3.创作人员编写的常规声明。
4.读者提供的常规声明。
5.用户代理的默认声明。
其中:用户代理一般指浏览器,创作人员就是程序员,读者代表用户(但读者具体怎么提供样式,我不是很清楚)
特指度:
选择器的特指度由选择器本身的组成部分决定。一个特指度值由四个部分构成,例如0,0,0,0。(个人不习惯1000,100,10,1这种权重计算方式)。那么各选择器能贡献多少特指度值呢?
内联样式:1,0,0,0
ID选择器:0,1,0,0
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伪类:0,0,1,0 (否定选择器对特指度没有影响,但是其内部的选择器会有影响)
元素、伪元素:0,0,0,1
通用选择器:0,0,0,0 (标位0,0,0,0的原因是,它可以覆盖继承的样式,也就是说继承的样式根本无特指度可言,是个选择器就能欺负它)
连接符(空格、>、+、~等):无
注意:上述特指度比较的时候会先进行分组,!impotant作为一组比较,非!important作为一组比较
先后位置排序:
如果冲突的样式显示权重、来源和特指度都一样,那么就比较它们在样式表中的位置,位置靠后的胜出,当然,在这之前先得看看样式是怎么引入的。
具体的:优先使用style标签里的样式、其次使用@import样式表里的样式、最后再考虑link标签里引用的样式表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