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P软件设计原则
OOP软件设计原则
在这个系列中,我搜集并整理了网上一些关于OO的理论,使用它的好处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和灵活性好。Share with everyone and improve ourselves get together!
1、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开放封闭原则(OCP)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以修改(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3、Lis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4、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端程序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言语不当之处,还请多多包涵。
另外还有以下参考原则:1、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2、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3、封装变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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