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7日

C++ 对象构造顺序

摘要: 参考: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79cc450100lkzh.html(学习对象创建和销毁的相关注意事项) 原理:先父母,再成员,后自己(成员和父母的构造函数都可以进行隐式调用,前提是构造函数为无参构造函数或默认参数构造函数,即有默认构造函数可供调用,也可以在 阅读全文

posted @ 2020-02-17 23:23 lh03061238 阅读(341) 评论(0) 推荐(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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