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林耀华先生专著笔记

林耀华先生

林耀华(1910年3月27日-2000年11月27日),福建古田人,中国社会学界、人类学界、民族学界一代宗师。1932年毕业于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获学士学位;1935年获该校硕士学位;1940年获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哲学博士学位;1941年回国,并于1941年-1942年任云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1942年一1952年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兼主任,并任中国科学院社会研究所兼职研究员;1952年起任北京中央民族学院教授。他致力于原始社会史和民族学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培养了一批教学和科研人员,为中国的人类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对中国汉族的宗族组织及凉山彝家的社会组织的研究受到国际学术界的重视。

氏族

凉山的罗罗社会,以氏族为最有规模的组织。氏族与氏族之间,有时暂时联盟抵御外侮,稍具部落组织的性质,但事后必又分道扬镳,各自为政,并没有超乎氏族之上的永久团体。罗罗氏族有支系的分别。所谓氏族系专指黑彝或黑罗罗,因白彝或白罗罗都是追随黑彝主人,自己不成系统的。

彝家氏族原是合聚一处,成为村落,但村落住户的排布和汉人村落不同,不是户户毗连,而是住户散布于斜坡或平坝之上。
有时同一氏族因为移居迁徙之故,相隔甚远。

氏族支系分散各区之后,彼此若非有特殊事情,平日也不相往来。主要的社会团体,当以氏族村落为一关系密切的单位。氏族村落含有两种条件的结合:第一、在血统上氏族系同一父系祖先所蕃衍下来的子孙。第二、在区域上村落占据一定的地理范围,为全村人民生活的根据地。质言之,氏族村落是血缘地缘的两重条件的结合。我们将来讨论打冤家之时,更可看到氏族村落的重要性。打冤家的对象往往是攻击对方村落,以图满足劫杀携掠的欲望。因是之故,氏族村落的团结格外加强,一方用以保持族支的尊严,一方则防卫祖传地域,以免被敌人侵占。

氏族村落的团结,也须依赖族间的政治组织或村落的首领等等。奇怪的是罗罗既无近代的政治团体,也没有一定的领袖方式。不像澳洲土人,氏族内年长之人可握有政权,也不像闽粤一带的宗族,规定辈分及年龄最高之人以为族长。罗罗氏族的首领完全依赖个人的能力。氏族中的男子,由于打冤家的成功,以及办事的能干,族人有事就自然而然的投奔而来。
罗罗首领的地位,必从个人能力得到,这地位至多维持终身,不能传袭。

同一族支之间,虽是村落远隔,但彼此视为同宗亲属,往来系善意的、友好的。同一氏族没有打冤家的事情,因打冤家系不同氏族间的争斗。

可见人性到处相同,不论彝汉责人狠恶抑赞人善良,乃视其人为本人的仇敌抑为本人的朋友。
抑:表示选择,相当于“或是”、“还是”。

氏族村落的领袖,虽系由于个人能力得来,但族人百姓拥戴与否也是一个重要条件。
黑彝是统治阶级,白彝是被统治阶级,生来阶级分明,不可紊乱。在罗罗社会之中,一个黑彝不但视其族间白彝为娃子,即对族外白葬,也待之如奴隶。反之,一个白彝除了奉他自己的黑彝家主之外,也必须伺事任何黑彝为主子。一村之中白彝家户多于黑葬,白彝故应认任何黑彝为主子,但对于拥戴黑彝中谁为首领,却也有相当的力量,因白彝人多,他们的意见即是公意。

铁木颇精明能干,但因乖于彝俗,治下白彝不服。
乖:违反;背离。

氏族首领须表现勇敢的精神。每有斗争身先士卒,才能令人敬服。不但首领如是,即全族黑彝皆须勇往直前,领导白彝娃子出征,因是黑彝养成奋不顾身视死如归的态度,白彝惯于追随,永远听令,居于服从的地位。

彝家首领的勇敢,只是首领一面的性格。只有勇敢尚不足居于领导的地位。
还需要有勇有谋

氏族秩序的维持,赖有智勇兼全的领袖与爱戴领袖的百姓,上下合力,团结一致。村落之中若有纷争纠葛之事发生,多由黑彝家主裁判解决,白彝无有不听命者。黑彝间争执之事,则由于有力的当事人从中调解,这当事人往往就是村中的领袖或保头。年纪稍长的当事人,因有丰富的经验,超越的见识,族人莫不信赖他,他的言论大家必奉为主桌。年老者为首领或当事人之时,对于族支间的斗争,可不亲自参加,惟坐镇村中,运筹帷幄,别遣子弟儿侄辈领导出征。

亲属

亲属虽然与氏族发生密切的关系,但不是二而一的事件。亲属团体与氏族团体各有明显的范围,二者皆从家族的单位发展而成的。我们说明一个家族,必有一个男人为父亲,一个女人为母亲,所以家族必是双系的。氏族则系由家族的单系传衍而扩张的团体:好比北美西南区的租尼(Zuni)族和美拉尼西亚的土洛不列恩德岛人(Trobrianders)都是从母姓一系相传的氏族,普通称为母系社会,罗罗氏族则系从父姓单系相传结合而成的团体,也可称为父系社会。

亲属与氏族不同,因为亲属为双系或多系的,而不是单系的。亲属也从家族单位发展,不但包括父系团体,并也包括母系团体。近代学术界普遍的错误,在于严格的分别父系社会和母系社会,以为二者系种类上的不同。实则,父系和母系不是绝对不同的东西。父母两系相异之处,在于团体间人员的关系而有程度上变更的分别。好比在母系社会的时候,必有父系亲属的存在,不过子女和母系团体接触的机会远超过和父系团体接触的机会。反之,在父系社会的时候,也必有母系亲属的存在,子女和母系团体的往来也就远不及和父系团体的往来。质言之,父母两系的分别,即在于关系上比较的着重一方,而不是种类上绝对的不同。因此之故,只是观察单系的氏族,不足表现社会现象的真相,加上考研双系的亲属,才可了解各民族社区的全豹。

亲属为双系的,已如上述,但扩大言之,父母两系之外,举凡夫党、妻党、婿族、媳族等,亦莫不在亲属范围之内,所以亲属又是多系的。在亲属之内,人与人间的联系,必有称谓名词,用以标明彼此的关系。亲属称谓的系统,自摩尔根(Lewis H.Morgan)之后的人类学家,已大规模的应用于实地工作和考察分析,并已得有良好的效果。

亲属间不同的关系。任何亲属团体,大致可分二类:一由于血统关系而成的亲属,简称血亲;一由于婚姻结合而成的亲属,简称姻亲。

父系血亲若从罗罗观点看来,严格的分为两类:一类父系同族的团体,即罗马语文所谓的“父族血亲”(Agnates);另一类族外亲属惟与自己有血统关系的团体,亦即罗马语文所谓的“族外血亲”(Cognates)。父族血亲又有直系旁系两类:直系亲属有父、祖、子、女、孙子女等,旁系亲属有伯叔父、兄弟姊妹、侄儿女等。
罗罗对于直系旁系的区别并不重视,因是二者皆为组成父系氏族的基本团体。前章已说明氏族组织,氏族乃系父族血亲向旁系伸展而扩大的一个团体,有时包括十余代甚至几十代,凡在同一支系内的同辈男女,皆视为兄弟姊妹,彼此同为一个氏族的属员,即此已足明了罗罗之重视父系氏族。
父系亲属尚有一支族外血亲,包括姑母的儿女或姑表兄弟姊妹,姊妹的儿女或外侄外侄女,女之子女或外孙外孙女等。这些亲属与自己都有血统关系,但非同一氏族属员。氏族属员与族外亲属关系不同,彼此间的义务与责任不同,因是罗罗才有严格的父族血亲与族外血亲的区别。

亲属两大类,血亲之外,尚有姻亲。若按婚姻结合的性质,姻亲可分三类。
第一、与父族血亲发生婚姻关系的亲属,诸如从父族娶出女子的人,有姑夫、姊妹夫、女婿、侄婿等。又如嫁入父族的女性,有伯叔母、兄嫂、弟妇、儿媳、侄媳等。这类就是父族血亲的姻亲(Agnatic affinals)。图表中有母亲、祖母、曾祖母三个亲属为一特殊情形。是三者皆系族外嫁入本族的女性,但与自己都有血统关系,故用双重格式,表示例外。
第二、与族外血亲发生婚姻关系的亲属,诸如姑表兄弟之妻、姑表姊妹之夫,外侄婿、外侄妇、外孙婿、外孙妇等。这类亲属就是族外血亲的姻亲(Cognaticaffinals)。在罗罗语文之内,这类亲属没有称谓名词。原因是按罗罗的传统惯例,与族外血亲发生婚姻者,即系父族血亲,这些父族血亲已有亲属关系,所以没有另外的称谓名词。此点将来研讨婚姻关系的时候,就可格外明了。
第三、由于自己婚姻而发生关系的亲属,或称单纯姻亲(Pure affinals)。从男子立场而论,即是妻党包括岳父母、妻兄弟、内侄儿女等。若从女子立场而论,即系夫族的亲属团体。

罗罗亲属称谓的形成,有几个普遍的原则,我们应加特别注意。第一、父母两系的不同,为区别称谓最基本的条件。换言之,世系不同,称谓亦随之而异。父亲亲属已如上述,母系亲属亦当详论。第二、性别不同,称谓也就不同。无论血亲姻亲,没有性别不同名词相同的现象。第三、辈分不同也是区别称谓的条件。父系之父祖子孙各代,都有不同的称谓名词。第四、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的不同,称谓也就不同。父为直系,伯叔为旁系,称谓名词则互异,子女为直系,侄儿女为旁系,称谓名词亦互异。母系亲属不与父族有关,但亦是旁系。罗罗着重之点,在于族内外的区别,不在于旁直系的分野。第五、罗族注重长房,为一极特殊情形。伯父的儿女不分年龄,皆称兄姊,伯祖的孙儿女亦称兄姊。反之,叔父的儿女并叔祖的孙儿女,不分年龄长幼,全数统称弟妹。

亲属名词有直接称谓(Direct Address)与间接称谓(Terms of Indirect Address)的分别。间接称谓乃系对他人叙述我所称谓的亲属,好比我对别人称我的父亲为父亲。直接称谓乃系对所关系的亲属直接的呼喊,好比我在父亲面前呼唤他为爸爸,而不是呼唤他为父亲。直接称谓在日常生活中用处甚大,亲属关系亦皆从此种称谓表现出来,所以我们不可把它们忽略了。

先从同辈说起,罗罗的兄弟姊妹,和我们汉族一样共有四个间接称谓的专词。
直接称谓的情形略有不同。兄姊对弟妹都是呼名,没有专词用为呼唤。弟妹对兄姊都有按序的称谓名词。所谓按序乃按兄姊出生的次序,列为长幼,以便呼唤。参见附录一乙.罗罗直接称谓名词第一表(见本书第106页),即可得知详情。无论兄姊各有五个直接称谓的名词,假若一人有6兄,第六兄与第五兄同用一词呼唤。实则,罗族人口极不发展,死亡率甚高,兄弟人数在5人以上者,至为罕见之事。伯父之子女年龄虽小,亦当呼为兄姊按序称谓。叔父之子女则反是,不论年龄皆可呼名。
不过,罗罗兄弟姊妹之间,有一集合名词,统括兄弟姊妹的关系。此词罗语谓之ma dzz gni mo。称谓名词不但表示人与人的关系,并也规定关系中彼此所应对待的行为,彼此所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好比罗罗男女,凡在ma dzz gni mo关系之内的人,彼此绝对禁止婚配。由于名词扩大应用,凡父族中同辈的男女,都是兄弟姊妹的关系,彼此也就没有婚姻的可能。

父亲同辈兄弟,直系有一词,旁系亦有一词,包括伯叔父,没有年龄的区别。那就是说,罗罗不像我们汉族称谓,比父亲年长者称为伯父,比父亲年幼者称为叔父,父亲姊妹亦只有一词,不分年龄长幼。至于直接称谓,父亲一词与间接称谓相同。
伯叔父的直接称谓,则在父亲一词后,加上五个尾音,按出生的次序称呼。参见附录一乙.罗罗直接称谓名词第三表(见本书第108页)即可明了。如果父亲为长兄,其他叔父则加上第二、三、四、五诸尾音。如果父亲为次兄,父之长兄加上第一尾音,父之诸弟则加上第三、四、五诸尾音,余皆可类推。换言之,伯叔父的直接称谓,必按着父亲出生的次序为转移。
名词表面上没有年龄的区别,那就是说从名词的呼唤上,看不出谁为伯父,谁为叔父。父亲之堂兄弟,那就是我之堂伯叔,我对之称谓则按堂伯叔自己兄弟出生的次序喊呼,不与父亲兄弟相连。
姑母的直接称谓另按姑母姊妹出生的次序,与男子不相混乱。姑夫只有一词,没有次序的分别,有时姑夫亦称为舅父,因姑夫未娶姑母之前,他原为自我的母舅。

祖父一辈有祖父、祖母、祖姑三词。直接称谓即在三词之后,加上按序的五个尾音。曾祖曾祖母二词既没有直接间接的分别,也没有按照次序的称呼。实则,曾祖以上的男女没有其他专词,即以曾祖曾祖母二词以概括之。

弟妹子侄以及其他在自我辈分以下的男女,皆可呼名,没有直接称谓的名词。一个例外情形,即翁呼媳为Sa mo,翁媳本有回避的忌讳(Avoidance),彼此不能见面,不能对话,但有时在远处可允许喊叫。此等忌讳亦不外表示亲属间所应尽的行为关系而已。

母亲的兄弟姊妹,那就是自己的舅父姨母。舅父有一专词与伯叔父有别,姨母亦有专词,又与姑母有别。如此可见父系与母系之严格区分。罗罗不似英美亲属制度,因英语伯叔与舅父同为一词,姨母、姑母与伯叔母又同为一词。可见英美亲属并不重视父母两系的区分。称谓代表关系,反映社会组织。比较罗罗与英美的称谓名词,即知二者为不同性质的社会。

无论舅父、舅母、姨母、姨父,四者皆有直接称谓名词,以便按序呼唤。参见附录一乙.罗罗直接称谓名词第二表(见本书第107页)即知详情。舅父舅母与自己的关系甚为密切,往往舅父母即是自己的岳父母,按罗罗惯例对于舅父母的女儿自我有优先择配的权利。
姨母可能嫁与伯叔父,称谓与伯叔母同。姨父的直接称谓与伯叔父无异。
姨父母之子女与自己的关系,与堂兄弟姊妹一般。

母姊之子女,即我的姨表兄弟姊妹,我皆称之为兄姊,母妹之子女皆为我的弟妹。姨表兄弟姊妹之子女又皆为我的侄儿女。
因为姨母一系的关系,有人以为罗罗偏重母系,自属误谬之论。比较分析彝家的亲属系统,以及系统中人与人关系与生活情形,自知罗罗偏重父系。父系亲属乃为氏族结合的根源,氏族村落又为社会组织的中心。
不过,对于母系亲属往来亦极密切,特别在婚姻关系上,有世代互婚的惯例,亲上加亲,母系亲属成为父族之外与自己生活最有关系的团体。

舅父之子女即我的舅表兄弟姊妹,皆有直接称谓,按序称呼,附录一乙.罗罗直接称谓名词第四表(见本书第109页)可见详情。
舅表兄弟之妻与自己皆以姊妹相称,舅表姊妹之夫与自己则以兄弟相称。
自己或兄弟对于舅表姊妹有优先择偶的权利;反之,舅表兄弟对于自己姊妹也有优先择偶的权利。
换言之,彝家实行姑舅中表婚姻。姑舅中表亦称交错从表,从英语Cross-cousins一词翻译而来。交错从表与并行以表Parallel cousins,二者为相对的名词,兄与弟之子女为并行从表,亦即汉语所谓之堂兄弟姊妹。姊与妹之子女亦为并行从表,汉语谓之姨表兄弟姊妹。兄与妹或姊与弟之子女,互为交错从表,亦即姑舅中表。罗语有一集合名词o zie a sa,即指姑舅中表或交错从表。o zie a sa,与ma dzz gni mo二词意义相对,所指的关系亦相反。前者交错从表,有优先婚配的关系;后者兄弟姊妹或平行从表,绝对禁止发生婚姻的关系。

妻党亲属也因交错从表的婚配,称谓制度几乎全由母系亲属脱胎蜕变而来。参见第三图表(见下页),妻党亲属系统,即知详情。
岳祖父母的称谓,与外祖父母无异。岳父母即系舅父母。有时岳父母的称谓,与称姑父母相同,原因系由于自我娶姑父母的女儿。如果自己不娶舅父之女,也不娶姑母之女,在称谓上岳父母仍与舅父母相同,可见罗民实行舅氏女子婚配,历史已极长久,以舅父一词为岳父,在称谓上已包括两重的关系。
妻之兄弟姊妹即为舅表兄弟姊妹。妻嫂与妻弟妇亦即己之姊妹。妻姊妹与己兄弟原为交错从表,系有优先婚配的关系。因此,妻之姊妹夫又为己之兄弟。

如从女性为自我的立场而论,女子嫁入夫族对于夫党亲属的称谓,又另形成一个系统。参见第四图表(见本书第36页),夫党亲属系统,即知此系统的概况。
夫妇两词皆系间接称谓,夫妇当面不相呼唤,故无直接称谓专词。但至儿女出生之后,男女皆可追随儿女,呼夫为父,呼妻为母。
夫父母的称谓与姑父母相同,但因翁媳回避的禁例,翁媳极少直接呼唤。有时,翁姑亦称为舅父母,乃因女子嫁入舅家的缘故。
夫之兄弟随夫称兄弟,妯娌则以姊妹相称,因己之姊妹嫁于夫之兄弟,习俗相沿,如妯娌不是姊妹,亦以姊妹称呼。甚至一夫多妻之时,妻妾间亦以姊妹相称。
姑嫂关系,彝语谓之a mi a sa,ami原系弟妹称嫂,a sa则系称姑母之女。称夫姊妹与称姑母之女相同,又不外为舅女嫁入姑家之一例。参见附录一乙.罗罗直接称谓名词第五表(见本书第110页),即知姑嫂间的直接称谓稍有变化。姑嫂之中最长者一人称为a ma,姑呼嫂或嫂呼姑,其余则按序喊呼。统括言之,妻在夫族的称谓,除了翁姑、妯娌、姑嫂之外,则追随其夫而称呼其他的亲属。

婿党与媳党的亲属称谓,也全部受着交错从表婚配的影响。参见第五图表(见下页),婿媳两党亲属系统,即知此中的关系情形。

第五图表中婿之父为我之妻兄,亦即我之舅表兄弟,婿之母与我为姊妹的关系。
媳之父为我之妻弟,亦即我之舅表兄弟,媳之母与我又为姊妹的关系。
因为这个缘故,亲家对称为舅表兄弟,亲母对称则为姑嫂。

综观罗罗亲属称谓的系统,媳婿两党系由于妻党蜕化而来,妻党又由于母族亲属蜕化而来。归根结底,父母两系亲属最为基本,亦最为重要。父母两族因有交错从表优先择配的关系,彼此互通婚婧,彼此互相依赖,造成彝家亲属制度的特色。

家族

家族人员包括一对夫妇以及未婚的子女,子女长成婚嫁之时,则自成家族另居住处,所以罗罗实行普通所谓的小家庭制。家族有娃子奴隶,不在亲属关系之内,因此在家族中又有主奴的关系。彝人虽视娃子为财产的一部,但娃子亦人,其行动必与团体生活有关,不能与物质财产无别。

家族人员的动作与关系,必有物质的基础。今先叙述住屋,因住屋系家族聚居之所,亦为生活集中之点。彝家住屋颇表示其为适应环境的产物。大凉山中因为风雪的缘故,住屋一律矮小,围墙四方形,有一二扇大门,设于前墙或左右墙不等。

凉山住户每家至少都有一只狗,用以警备仇敌,保卫住屋。考察团每过一个村落,必遭群狗的追逐与猛吠,若非同行保头彝人对付得法,我们虽有手杖,也无以实行自卫。

居室又有木门,却没有窗户,进入室中的第一个印象就是烟雾弥漫,口鼻窒息难堪,这是因为彝人在室内锅装烧火之故。燃火之法用铁击燧石,但圆坑中恒保留火种,日夜相继,火燃不息。

锅装在彝人家屋中,所居地位甚为重要,论及家族生活之时,就知道锅装为一切活动的中心。我们进屋,约哈迎着,延我们坐在锅装后面靠着后墙,这是尊敬贵客的坐处,他自己却坐在锅装左边,表示主位。主位背后或住室左边隔着板墙就是主人卧眠之所,也是贵重物品重要食粮存贮的地方。锅装前面有木柜、木架、水桶以及一切饮食用具。架下放着木柴和引火稻草。住室右边用竹篱隔开,后半置石磨、石臼、木桶、竹篓等物,前半架一木栏,栏内住着两条黄牛。

大凉山住屋虽大抵相同,但亦有一二例外。好比保头打吉的住屋,声名满布凉山,却是汉化的彝屋。屋有砖墙瓦顶,石制拱门,门顶门旁且刻有汉字。入门有前后两进,前进汉式天井,两旁禽兽居栏,后进排列布局全为彝式,惟稍宽大,且较干净,锅装石片刻有禽兽花草,风致美术,表示贵族人家的风度。

罗罗的衣服修饰,也有一套的传统。
男子剃发,惟于额前留一束,谓之“天菩萨”,系身体上神圣不可侵犯之处。
彝人又将脸上胡须全部拔掉,使其断根
彝汉人民很难在体质上有所分别,但有“天菩萨”者知其为彝人,有胡须者必系汉人。不过汉人为娃子者,因被迫亦留有“天菩萨”。
罗罗男子头上常包布帕,黑、白、蓝三色不等。布帕很长,环绕头上成一圆圈。有时帕尖系一线扎辫子,耸于额顶,似羚羊角。
脸部任其自然,尘垢堆积亦不洗擦
左耳耳叶下部必穿一孔,有的系挂红珠3枚,珠下缀以各色丝絮,有的戴上银耳环,亦有只用棉线穿过耳后而不加饰物。

posted @ 2020-02-22 20:53  HAN_Letisl  阅读(369)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