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计分规则

排球比赛计分规则为:目前的排球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前四局每局25分,每局比赛完成后交换场地,达到24分时,必须比赛的双方相差2分才能分出胜负;决胜局为15分,比赛的双方任何一方先达到8分时,交换场地继续比赛,当双方同时达到14分时候,也是必须相差两分才能决出胜负。
排球计分的发展历程:1917年规定每局为15分。1918年规定上场运动员每队为6人。1922年规定每方必须在3次以内将球击过网。比赛方法以前采用发球得分制,1998年10月28日国际排联决定改为每球得分制,仍为五局三胜,前四局每局先得25分者为胜,第五局先得15分者为胜,若出现24平或14平时,要继续比赛至某队领先2分才能取胜。
得分发式:
球在一方场内落地对方得一分
一方防守打手出界对方得一分
一方进攻未打手直接出界对方得一分
一方触网对方得一分
一方过网击球对方得一分
一方在一次进攻四次触球对方得一分
一方用身体抓住球(持球)对方的一分
一方发球踩线对方得一分

发球:取得上一分的队伍发球

比赛共5局,一方赢得3局比赛便告结束,前4局每局25分,第五局(又称决胜局)15分。每局获胜者必须至少比对方多2分。例:26:24
posted @ 2016-11-28 17:49  特外卡尔  阅读(138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