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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输入记账凭证时,尽管账务系统提供了多种控制错误的措施,但错误凭证的出现是难免的,为此,系统必须能够提供对错误凭证修改的功能。目前,许多财 务软件(如:用友、安易、三门)都提供了“反审核、反记账、反结账”功能,这三项功能的使用为错误凭证的修改带来了诸多方便。下面,笔者以用友总账系统 (账务系统)V8.11为例,对不同情况下错误凭证的不同修改方法逐个进行分析,以期对会计电算化工作有所帮助。 错误凭证的“无痕迹”修改 所谓“无痕迹”,即不留下任何曾经修改的线索和痕迹。

在总账系统中,以下四种情况下的错误凭证可实现无痕迹修改。

 第一种是输入后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凭证 对于未经过“审核”功能操作的错误记账凭证,可以由凭证填制操作员,直接进行修改并保存。 

 第二种是已通过审核但未记账的凭证 对于已“审核”但未“记账”的错误记账凭证,不能直接在记账凭证上进行修改,而应首先由审核操作员在“总账系统”/“凭证”/“审核凭证”功能窗口中,进 行“取消审核”(也称为“反审核”)操作后退出;然后由填制凭证操作员进入总账系统,在“填制凭证”功能中,调出该张错误凭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退 出;最后由审核操作员再次进入总账系统,在“总账系统”/“凭证”/“审核凭证”功能窗口中,重新对该张已修改过的凭证进行“审核”操作。 

 第三种是已记账但未结账的凭证 对于此情况,欲实现无痕迹修改,可利用系统提供的“反记账、反审核”功能,即取消“记账”、“审核”后直接修改。具体而言,首先在“总账系统”窗口中,单 击“期末”/“对账”菜单项,打开“对账”操作窗口,此时按下快捷键“Ctrl+H”键,即可激活“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然后退出“对账”窗口;单击 “凭证”/“恢复记账前状态”菜单项(此功能平时不显示,待退出“总账系统”后将隐蔽而不显示出来),弹出“恢复记账前状态”操作窗口,在“恢复方式”中 选择“月初状态”项,输入主管口令,然后单击“确定”按钮,系统将恢复为记账前状态;最后,按照上述第二种凭证的方法,调用错误凭证进行修改,再进行“审 核凭证”和“记账”功能的操作。 

 第四种是已结账的凭证 对于这种情况,可利用系统提供的“反记账、反审核”功能,在“结账”向导一的选择月份窗口中,首先单击要取消结账的月份,然后按 “Ctrl+Shift+F6”键,系统弹出“确认口令”窗口,让拥有结转权限的用户,在该窗口中输入口令,然后单击“确认”按钮,系统将快速地取消结账 操作,使各种账簿记录恢复到未结账前的状态。 最后按上述第三种凭证的方法,调用错误凭证进行修改,再进行“审核凭证”、“记账”和“结账”功能的操作。

posted on 2010-10-07 15:02  L&G.J  阅读(229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