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C#的语法特性及杂七杂八

园子里的首页已经在所谓的C#大论战和语言大作战上,风风火火地持续了快一个月了,我想也该告上那么一段落了。

我只在这里写下我眼中的看法。

1. C#的语法糖

在之前,每当别人问起我,某个C#的新语言特性的时候,我总会说,其实就是这么一回事,他不过是一个语法糖,没什么稀奇的,你可以看一下Reflector反编译出来的代码。

可是现在当我仔细思考之后,发现其实语法糖更多地不仅仅是为了我们使用上的方便,而且是代表了一种编程模式以及思维模式的转变

从最简单地说起,我在之前的文章说过一点,面向过程的语言的核心不在于函数,而在于处理事情的过程,而函数则完全是为了代码的规范,以及可维护性才出现的。但是当我们把若干个函数整理成了我们的类库之后,我们除了使用上方便之外,更意味着我们需要提高我们的逻辑层次,将原本的细粒度逻辑粗化。

我看到了在winter-cn的文章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把大象放入冰箱分成几步,第一第二第三,Ivovy老大回复了这样一句话,语言的发展是让这些都变成一步:把大象装入冰箱。我非常赞同,我认为这就是未来语言的发展方向。

在我之前的文章《基于自然语言的软件工程与程序设计》中,我谈到未来语言的发展方向是基于自然语言的编程,还谈到了一种理想的状况,就是会说话的人就会写程序。即使我们不把眼光放得这么远,我认为,只要了解业务逻辑的人就会编程,这个是完全不过分的。

接下来,我们看一个在C# 3.0 中的关键字:var。在之前,很多人说var最大的作用是为了让懒的人可以不必去打字打出类型。其实我个人更认为当var关键字和我们强大的Visual Studio工具结合起来的时候,就在倡导我们用一种团队思维的角度去看待问题。

当我们调用底层提供给我们的接口,或者使用其他类库返回给我们的方法时,我们不需要了解他的具体类型,我们只需要用var来得到该类型,然后用强大的VS开发工具的智能感知去得到我们需要的属性(或方法)即可。

至于像Lambda表达式所提倡的FP思维,我就更不多说了。

总之,Firelong眼中说,C#语言越来越臃肿的语言特性,然后应该越来越从简,我个人认为,这不是在抹杀C#的进步,更关键的是在抹杀一种编程思维的进步

2. 语言,还是语言

在语言产生之初,语言之争似乎就从未停止。无论是C和C++。还是Java与C#。从来都是各执一词,然后难分胜负。

我不是一个牛人,无法像Jeffery Zhao一样来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反对Java,或者反对其他语言。至少在我目前的阶段来看,我不是一个语言方面的攻击者。

我只能从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每门语言,每门流行的语言,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的语言,必定有着他的优势所在,否则他必定会被市场所淘汰。而每门语言也必然有着他的劣势,和不适用性,正是这样才催生了其他语言的发展,从而产生一种平衡的关系。

在这里,我只说托管语言。从某种程度上,至少从我目前的程度上,我认为,托管语言来开发桌面程序的确是不大合适的,相对于C++。(在此强调,我并没有过太多桌面程序开发的经验)针对当前大多数的商业商品来说,无论是旧版的飞信,还是概念版的QQ,采用托管语言无疑都是失败的,而我们看大部分成熟的桌面程序,还是采用C++来开发,这确实也能说明一定道理。

而著名的《鬼泣4》采用C++和C#做交互来共同开发,也在一定程序上说明了C#在UI上的薄弱性。(只是看新闻传说,未经证实)

总之,我个人认为:不要轻易地去抨击某一门语言,每门语言都有着他的适用性,你的项目因为C#而失败,只能说是你项目不该选择C#,而不能说C#无法满足你的项目,就说C#是失败的。这样的逻辑明显就是不对的

3. 语言与设计模式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抛出过这样的一个观点:设计模式实际上是牺牲了语义的自然性,来换取软件的可重用性和可维护性

对于C#这样一门面向对象的语言而言,根本还是要从面向对象来出发,那么面向对象的核心是什么?每个类都有章可循

但是,在很多的时候,我们为了扩展性,重用性,可维护性,不得不求助于GOF或者其他的设计模式,我个人认为,设计模式是凸显了“语言”的无助

因而,在语言的层面上融入设计模式,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一种错误,相反,这却是语言发展的必然,至少是基于面向对象语言发展的必然。到面向对象语言发展到极致的时候,应该是一种我们不需要借助设计模式,只要依靠语言提供给我们的语法(或者是”语法糖“)就足够完成我们用其他的设计模式可以完成的工作,这才是面向对象语言发展的大成

再进一步地说,没有任何一门编程模式是银弹,可以解决我们的所有问题,无论是面向对象,面向过程,还是FP,一种发展逐渐完善的语言应该是将各种编程模式于一体,提供给程序员一种极高的思维抽象,这才是未来语言的方向。

 

posted @ 2010-07-06 03:10  飞林沙  阅读(7109)  评论(38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