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周边
众包
新闻
博问
闪存
赞助商
Chat2DB
所有博客
当前博客
我的博客
我的园子
账号设置
简洁模式
...
退出登录
注册
登录
关注我
keepfool
每个人都会碰到很多难题,想要解开这些难题,就必须专心地做下去,就需要最疯狂的那股痴劲儿,但这种痴却不是山一般压在你肩上的重量,而是你内心深处最向往的那些喜悦。
博客园
首页
联系
管理
2016年5月7日
小酌重构系列[7]——使用委派代替继承
摘要:
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字段、属性和方法,使用“继承”可以较大程度地复用代码。 在使用继承时,务必要确定代码中定义的“父类”和“子类”确实存在客观的“父子关系”,而不要去做“为了代码复用而使用继承”的事情,这是舍本逐末的做法,也是滥用继承的体现。 滥用继承会破坏类之间客观存在的关系,也会模糊代码所体现的语义。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6-05-07 09:32 keepfool
阅读(2569)
评论(9)
推荐(9)
编辑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