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ython创建类时,区分类变量和实例变量; 类变量存在于函数体外,实例变量存在于函数体内; 通过类.类变量的方式修改类变量,会影响所有后续新的实例; 实例变量可在任意类函数中增加,不需提前统一声明(无需声明); 创建实例后,可通过实例新增该实例的变量; @property,@XXXXX.sette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10-22 14:10 kang09 阅读(2258)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