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islee 2004-2005 LLM申请经验(2)——The mystery of admission

 

在申请的时候,我经常想老美是怎么样选拔我们这些LLM candidate的呢?难道真
的是像《legal blondy》里看着ellabikini说:“Ella welcome to
Harvard
”的吗?我把这个问题称作The mystery of admission.,估计这个问题没
人可以解答,但坊间却一直流传这样的一个说法:

    
学校在收到申请者的资料后,将简历、PStofel成绩等分类摆放,然后评审
委员会分别给这几项打分,再将这些分数加起来,就构成了每个申请者的综合分
数,由低到高排序,择优录取。这就是所谓的“index”录取法。
且不说这样的说法是否可信,但至少说明了两点问题:
1
美国大学LLM的录取过程基本是科学的,具有可预测性且有规律可循的。
2
美国大学录取LLM时要综合考虑candidate的多项素质。

那么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美国法学院注重哪些因素?那些因素的比重较大呢?
当然这个问题我还是不知道确切答案,只是把自己申请的感受,请教前辈的经验告
sdsm,本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根据各个因素比重排序基本是:工作经验〉
GPA
、研究经历〉社会经历〉Tofel成绩》申请材料。 

1.
工作经历
基本上工作经历还是对LLM的录取起绝对性作用的。23年的工作经验绝对可以让
你进U penn NYU。如果你本科就是个“小牛”,各么CLS也是指日可待,奖学金
的几率也大很多,当然Harvard YaleStanford属于特例 (之后再说)。美国
法学院最喜欢的工作经历似乎是:外所律师的工作经验和高院的clerkship,另外
一些NGO的工作经验也很吃香。这大概是因为这些工作在美国人看来也很难、很吃香,所以
变相说明你是个牛人吧。当然法学院的professor经历就更不用说了,尤其是对那
些号称“培养 researcher”的学校来说,极其更喜欢这种型的。所以啊~~本科的sdsm们,我们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那些OMM,众达之类外所的律师,他们做一个deal list,说说自己做的project,再教老板写一封RLSL,就足以鹤立鸡群了

对于我们小本来说,这个“一穷二白”真的是一个“硬伤”,尤其是对一些看重工作经验的学校,如CLS NWDuke来说。唯一可以弥补的方式就是增加实习经历。建议sdsm们在大一大二赶紧找个法院实习一下(最好是中级法院,这个应该不是太困难吧!)大三的时候如果能找到一家外所的实习就更棒了。

2. GPA/
研究经历

对于一些喜欢学者型的大学来说,比如U Michigan, chicago以及Harvard & Yale,研究经历可能比工作经验更重要,他们貌似很喜欢professor的,即使在申请者中,也比较喜欢研究生。对于研究生来说,研究成果和方向很重要。当然本科,GPA就相当重要了。个人觉得,GPA在老美眼里还是比较能说明问题的。因为要说明本科生的“潜力”,GPA和排名可以说明一些问题。如果一个人用母语读法律才拿个3.3,很难讲她会用英语把法律读得很好。几乎每个法学院都要求寄送排名证明和成绩单。而在JD录取中,很多学校更是根据GPALSAT成绩,直接排Index的说。所以,如果你在看这篇文章时还只有大一大二的话,什么问题也不要想,先把GPA搞好吧。

 

3.社会活动与历项荣誉

和前两者比,社会活动的比重相对而言比较低。据说,在本科生录取时,美国大学很看重领导才能啊~~什么的,但是在法学院录取中,这些社会活动的经历所占的成分似乎没有本科申请那么严重,至少我觉得不是所有的社会经历都占有相当的比重。那么,哪些经历是美国法学院比较喜欢的呢?个人认为:至少有两类可以评判的标准:

 

a.      与法律有关的经历:

这些经历可以变相说明你的专业素养。比如你曾经参加过法律的国际论坛或者会议,还有模拟法庭和法律援助中心,这些经历都是比较吃香的。个人认为:老外很喜欢legal clinicmoot court,所以如果可能的话,多参加一些学术论坛,还有Jessup Moot Court(这个比赛给你的收获决不在LLM申请上,收获是难以言表的)。这些经历不仅是你申请的砝码,对你将来的法律人生也有很大的影响。当然我反对一切以“功利主义”为目的参加社会活动,对于一些学术活动,有可能地话就多参与吧,总会有收获的,因为会improve你的internal quality.

 

b.       与外国有关的 经历:

RL的推荐人选择时,我们会认为找个外国教授写推荐信很牛逼,其背后的原因就是老外信这个,或者说老外非常相信自己熟悉的人对candidate的评价。所以如果你能获得一些引起老外共鸣的社会经历,那么对申请就很有帮助。比如你参加过哈佛亚洲论坛,或者其他一些美国大学组织的论坛(据我所知,StanfordYale GTU都有这样的论坛),这些论坛每年都会举办,在香港或上海,所以请你尽量掺活一下吧!另外,Yale每年都有自费的Summer School,有米的同学也可以考虑,有专门针对法学院的,就当对Yale实地考察吧,总归有帮助的。另外,如果有校际交流的出国机会也很赞的。

 

而有关荣誉,个人觉得什么“三好”、“优干”对老外影响不大,可能是缺乏文化认同感吧。学生会主席什么肯定吃香的,外所奖学金可能会起一些作用,还是那句话:要老外知道的、认同的、熟悉的牛荣誉和经历。否则你再牛,获得了很多荣誉,老外不能feel到都是白搭。

 

另外,Unique的经历老外也喜欢,什么叫Unique?我认识一个拿到CLSgg,本科是在日本读的,够Unique吧!

 

4TOEFL成绩

 

这个越来越可有可无了,但也是唯一有硬性要求的东西。很多大学要求:TOEFL 600以上,各部分成绩不低于60TWE不低于60。“坊间”的标准是630TWE50。本质上到了这条线,630640没有区别。至于TWE50也不是绝对的,我就认识个mmTWE没考好,但还是拿到了U MichiganAD。所以,如果你TOEFL不是很高,其他经历完全可以弥补的,千万不要因为TOEFL而伤心痛苦与绝望啦!但是,但是,同志们,英语很重要(虽然TOEFL不重要)。如果你连个那TOEFL都磕磕绊绊地考不好(前提是你认真复习了),那么你应该考虑你是否有足够的英语能力去读法律。所以,就当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英语,考好TOEFL吧(虽然TOEFL成绩高不意味着英语好!)

 

5.申请材料

把这个东西放在最后,因为申请材料是一个很特殊的东西。在申请前,你的上述硬件基本决定了你基本能去怎么样档次的学校,申请材料不会把你锦上添花到哪个程度,也不会雪中送炭到哪个程度。但是从另一种角度来说,申请材料是唯一向老外介绍你的东西,它也是最重要的!所以,无论如何,请你一定要好好弄它。我记得和一个Gaer聊天时,他对我说得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无论如何,出国申请一辈子只会做一次,为什么不认真一点呢!因为一辈子只有一次,所以我要我的材料准备是最完美的”。所以,不论你牛还是不牛,抓着最后得这根稻草吧!至于申请材料里:各项材料的比重为PSCV大于其他材料。

 

PS。前一段时间太忙了,呵呵!最近看到不少同志都写了申请经验,真是赞啊~~今年我班去美国人数再创新高,希望以此鼓励sdsm们大胆向前冲!~~以此文积累RP,祝自己明日签证顺利!下次有空的话再谈择校和前期准备吧!

posted on 2005-06-04 10:27  jurislee  阅读(132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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