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islee 2004-2005 LLM申请总结——General FAQ

 

这是一篇“appetizer”,给那些对美国LLM抱有好感,但对LLM比较缺乏认识的sdsm们。谈的都是一些很基本,但在决定申请LLM之前必须了解的问题。希望sdsm们看过以后,认真考虑一下出国的决定,因为只有了解一切,权衡一切的人才会作出智慧的决定,并对自己的决定负责!

 

1.         什么是LLM

答:LLM是一个一年的美国法律速成班,相当于硕士学位。LLM的经济公式表达如下:

成本——RMB50万+9个月时间

产出——LLM DegreeNY Bar

Bonus——半年或一年的internshipjob offer+美国境内旅游若干(视个人实力、财力、时间而定)

 

2.         什么样的人可以读LLM?读LLM的是什么的人?

答:凡具有法学学士或以上学位者可以申请美国的LLM。但通常读LLM的主要有两类人:

       第一类人——有钱的律师

众所周知,NY BarCA Bar是外资所升职的必要条件。没有外国律师执照,基本上不可能从法律助理升到associate。而英国照相对于美国照要困难很多,需要2年的internPCLL考试,所以很多律师都选择去美国镀金,用最快速、经济的方法获得外国律师执照。

       第二类人——有钱的好学生

还有一类人,本科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偏偏自以为自己挺NB,“出生牛犊不怕虎”地想出去闯闯。此类人往往“心比天高”,家里又有一点钱可以让她挥霍,比如偶。

 

这两类人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有钱,是的,LLM,准确地来说,法学基本没有奖学金,所以每一个申请人必须抱定自费的打算。(关于得到奖学金的可能性和具体哪些学校会给奖学金将在后文详细讨论)

 

3.         LLM需要多少钱?

答:LLM的学费一年在3539美金不等,加上各地的生活费不等(以NYLA

贵)。总共的花费估计在50万人民币左右。LLM费用每年都在增长,基本上每年的    增长率为10%

 

4.         LLM的种类?

答:LLMGeneral programspecialized program两种。大多数学校只提供general program,选择general program的本科生可以任意选课;少数学校,比如NYU提供corporate llmGTU提供Taxes program international lawprogram,这类sepcialized program对选课有一定要求,比如一定要选满相关课程多少分。我建议应届本科生选择general program,因为本科生对将来学术方向还没有明确定位,general program可以自由地选课(general program完全可以选择公司法LLM的全部课程来读,个人觉得没有必要执着于虚名)。其次,general program的申请比较容易,许多specialized program都需要相关的工作背景,本科生申请这些program时没有优势(这一点,在后文还会详细阐述)。

 

5.         LLMJD

5.1   LLMJD的区别?

JD需要LSAT,而LLM只要TOEFL,而LSAT是很难的

JD签证比较难,学费比较贵,而LLM好很多

JD学位在美国很值钱(无论从学术角度还是执业角度),LLM现在越来越不值钱。

所以,一个比较实在的建议是——一定要去美国最好的法学院读LLM,否则考虑到LLM滥成这样,还不如不去。

 

5.2   LLMJD,如何选择?

如果你打算一辈子留在美国,那么读JD是迟早的事;单纯的LLM不可能长期留在美国。

如果你打算回国,那么千万不要读JDLLM更实惠,更经济,而且LLM学的知识在中国绝对够用了。

 

6.         LLM与考BAR

答:一般来说,只有JD才可以考美国的bar,但有一些州,也允许ABA认证的LLM考该州的Bar,主要有CANY。相对而言,NY BarCA Bar更吸引人一些,因为NY Bar只要考2天,而CA Bar要考3天,而且据说CABar需要有外国律师执照。

 

NY Bar要求是:(1)具有一个外国的LLB学位(2)具有本国的LLM学位 3)学满20学分,包含一门一年级课程,一门legal writing

 

一个misunderstanding是只有在NYCA学校的LLM才可以考当地的Bar。这个是错误的!!凡经过ABA论证的LLM都可以考NYBar(大多数的学校都是经过ABA论证的)。每年的Bar考试有2月和7月两次,外州的人通常到NY的首府AlbanyBar,也有少数人选择到NY CityBar

 

可能有人会问:那我读完LLM,签证到期了,怎么在美国考Bar呢?

答:根据美国的F-1签证政策,每个LLM学生在毕业后,都可以享受半年的“optional practical development, 这段时间你可以选择用来考Bar,找工作或嫁人,旅游….

 

7.         LLM的前途如何?

答:LLM的前途是很黯淡的,LLM的出路主要有三条:

(1)       回大陆、香港作律师

这个是大多数LLM的最终宿命。有工作经验的律师通常还是会回国,因为在国内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或家庭。而没有工作经验的LLM在美国更加找不到工作,所以还是要回来。

(2)       在美国找到工作或一年的internship

我必须指出的是it is extremely difficult to find a job offer, especially those who will support your J-1 visa. LLM在美国找到工作是很难的,难到什么程度?根据U Penn career office的统计,在过去6LLM的班级中,成功找到工作的人仅15%,最差的一届,只有3个人找到工作。虽然各校情况存在差异性(NYU可能稍微好一点),但基本上“找工作”很难,尤其是对没有经验、直接去读LLM的人来说。即使在那些找到工作的人群里面,很大一部分是在国内外所有工作经验,和该外所的美国分所事先有协议,在那里工作或实习一段时间。所以,如果你是一个本科生,基本上要做最坏的打算:找不到工作,可能考完Bar就要回来。同样,intern也是很难很难的。

(3)       LLMJD

因此,很多本科生出去,在迫于无奈之下决定做更大的风险投资,就是转JD。一些学校,比如Columbia(以下简称CLS),Cornell,和U Penn都允许成绩优秀的LLM转成JD。但一些学校,比如NYU,是不允许的。

 

8.         先工作还是先出国读LLM

关于“出国,考研,工作”这种很“意识形态”的问题,本来是不打算在这里说的,但是由于“工作”和“LLM”之间的联系已经远远超于“意识形态”的范围,所以仍然有探讨的必要。如前文所说,出去读LLM的有两类人,那么哪一类人中更有优势,毫无疑问,是有经验的律师。他们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1)       有工作经验的人在美国更容易找到工作,尤其是外所

(2)       不少名校要求申请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比如CLSStanfordNorthwestern(以下简称NW)等;这种申请上的优势还包括奖学金的给予,等等。

(3)       有工作经验的人,有些律所会给你提供funding让你去读书,因此,经济压力,甚至签证的成功率都相应提高。

 

但是,我要指出:是直接出去读书还是先工作,本质上还是一个“个人选择”,一个很“意识”的问题,不是用上述123点理由可以calculate出来的。比如说我,看到4AD增是动心啊~~机会摆在眼前,总是想试试的。工作两年,对我来说,变数太大,而且我的实力将来再申请,无非将偶从U Penn的档次提高到CLS而已(虽然CLS是偶的dream school),所以,我实在是有些迫不及待了。总之,这是个人选择,只要慎重考虑作出的决定,就不能说这个决定是好或者不好的,em

 

但是有两类人,我绝对不建议本科毕业直接出去读LLM

 

第一类人——男生:

男生的时间有很多,不像女生,青春是短暂的。我已经不止一次在非公开场合说过,如果我是男生,我是不会那么急着出去的。对于男生,大把时间可以用,考研,工作,爱干什么干什么去,实在不用急着出国,“越老的男人越有魅力”~~娃哈哈哈

 

第二类人——目前的实力不能申请到Top15的人

我刚刚已经说了,LLM已经很泛滥了,如果还是烂校的LLM,就是垃圾中的垃圾。对于许多同学来说,虽然本科成绩在班上算不得最好,但是工作23年后,完全可以申请到很好的学校。LLM的一个原则是宁缺勿烂,就像家里买一套hifi,要买就要买发烧级、顶级的。直接去读LLM本身就是一个冒险的投资,如果再猥琐地去读个烂校,那么将来收回投资的可能性就更低了。实惠地说一句,即使烂校给你半奖也不值得,每年大把NYU U PennLLM回来就业,你一个Taxes Law school或者Emory的凭什么和人家争。

 

所以,要念就要念牛校。家里没钱的就自己先赚钱,现在没实力的就用工作经验去弥补“先天不足”!!LLM的机会只有一次,无论从金钱上的考量,还是政策角度来讲(许多学校不欢迎已经有LLM学位的同学再去读LLM),所以,请你一定一定要读个牛校!!

 

什么样的是牛校?那些牛校是牛校的牛校?如何判断自己不是上文的“第二类人”?

各位看官,且听下回分解——自身各个因素在申请过程中的作用及如何择校

posted on 2005-04-14 22:12  jurislee  阅读(4146)  评论(9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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