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斤”不同
原文:此「斤」不等於彼「斤」 台斤市斤差異從何而來?
原作者:张之杰
在台湾买东西,一斤是六百公克(公克,中国大陆称为克,以下将原文的公克全改为克)。到中国买东西,一斤是五百克。有位来访的中国朋友说:“你们连‘斤’都有自己的一套,怪不得有人想搞独立了。”
这位中国朋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谓台斤,其实就是清朝时全国各地所通用的「斤」。西元一八九五年,台湾割让给日本。日本人推行公制,但台人仍然沿袭自己的习惯,继续使用旧有的度量衡。当中国也不再使用清朝的旧制时,台湾使用的旧制度量衡,就自然而然地成为所谓的「台制」了。
中国固有的度量衡,长度全都采用十进位,如:十分是一寸,十寸是一尺,十尺是一丈。重量的情形较为怪异:一石是 120 斤,一斤是 16 两,一两是十钱,一钱是十釐(lí)。换句话说,石和斤间采十二进位,斤和两间采十六进位,而两、钱、釐间又採十进位。还好,现在已不使用「石」这个单位,否则换算起来就更麻烦了。
中国幅员广大,各地使用的度量衡难免有些出入。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农工商部颁布度量衡统一标准:一尺等于 32公分(即厘米,以下将原文的公分都改为厘米),一斤等于 596.8 克。因此,以 600 克为一台斤,不过是个便利计算的近似值,并不是真正的一斤。
民国成立后,有识之士主张采用公制。中国固有的度量衡和国际不能接轨,换算起来极不方便,但由于政局不稳,一直没能实现。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随即成立度量衡标准委员会,研究实施公制的可行性。最后采纳了徐善夫、吴承洛的折衷方桉:在实施公制之前,先实施市用制作为过渡,也就是一公尺(中国大陆称米,以下将原文的公尺全改为米)等于三市尺,一公斤等于二市斤。市用制的数值和旧制相近,和公制间又有简单的比例,民国十七年公布后,渐渐普及开来。当时台湾还没光复,不可能实行市用制,这就是台湾和大陆度量衡不一致的原因。
市用制的一市尺,等于旧制的 1.1 尺;一市斤,等于旧制的 0.83 斤;都相当接近。这还不说,市用制和英制也凑合得起来,两相换算,一市尺等于 1.09 呎,一市斤等于1.1磅。对于习惯了“差不多”的中国人来说,这的确是一种很好的设想。
中国的度量衡,从战国到东汉,基本上变化不大。在这六、七百年间,一尺在 23 公分上下,一斤在 250 公克上下。《三国演义》上说,关公身长九尺、张飞八尺、刘备七尺半,换算起来分别是 201 公分、184 公分、172.5 公分,并不离谱。
关公身高九尺,约200公分。图为日本江户浮世绘画师哥川国芳所作关羽刮骨疗伤图。
到了魏晋南北朝,度量衡的数值开始增大。隋、唐统一时,一尺增加到 30 厘米左右,一斤增加到600克左右,此后又固定下来,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然而,以唐、宋、元、明、清为背景的小说,仍然说某某人身长八尺、九尺,是不是离谱了呢?不是的。尽管尺的长度有所变化,但量人时依旧使用古尺,这和中国传统医学的保守性有关,否则怎麽和古籍对应?西潮东渐之前,以古尺量人的传统从没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