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十三章 抽象类 Java可定义不含方法体的方法,其方法体由子类根据具体情况实现,这样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abstract method),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abstract class)。 抽象方法:使用abstract定义的方法或者来自接口定义的方法。只有实例方法可以声明为抽象方法。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5-19 17:30 静静的yu 阅读(132)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第十一章 类继承 子类继承了父类中可访问的数据域和方法,子类也可添加新的数据域和方法,子类不继承父类的构造函数。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单继承。 构造顺序 当第1次创建子类对象时,首先初始化其父类静态成员变量(如果没有父类对象实例化过),然后初始化当前子类对象的静态成员变量。注意:第1次之后创建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5-19 15:19 静静的yu 阅读(103)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第九章 成员访问权限: 公有public用+表示:任何方法都可访问 保护protected用#表示:包内的类或者声明保护成员的类的派生类的方法都可访问。 私有private用-表示:仅声明私有成员的类的方法可访问。 包级即package用~表示或默认无表示:包级成员可被包内的所有类的方法友好访问(f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5-19 11:20 静静的yu 阅读(112)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创建数组 datatype[ ] arrayRefVar= new datatype[arraySize];或者datatype arrayRefVar[ ] = new datatype[arraySize]; 默认值 数值类型为0字符类型为’\u0000’ //u后面为十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05-19 10:12 静静的yu 阅读(205)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