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俩大学生黑客网上套钱48万

   黑龙江的大三学生和上海的网吧网管“南北联手”侵入网上银行,偷走北京事主的存款48万余元。

  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2年,孙某有期徒刑8年。

  北京高管网上银行失窃48万

  40岁的张先生是北京人,在一家公司担任高管。他在银行开设了两个网上银行账号。

  2006年12月18日,张先生查询网上银行账户,发现里面居然少了48万余元。对此,张先生感到莫名其妙:“我的账户和密码从来没告诉过别人,登录时要用的电子银行证书也只在我的电脑里有。存款怎么会不翼而飞呢?”

  张先生当即报警。根据账户信息,警方调查发现,上海的几家网吧曾经有登录过张先生网上银行账户的痕迹。

  根据线索,去年2月,民警远赴上海,将一家网吧的网管孙某抓获。被抓后,孙某将自己的同伙供了出来。对方居然也不在北京,而远在黑龙江大庆。

  网管与“黑客”结为好友

  孙某年仅19岁。因为计算机技术好,中专毕业后,他来到上海,到网吧当起了网管。

  2006年6月,孙某所在的网吧遭到了“灰鸽子病毒”侵袭。孙某在清除病毒过程中,发现了“黑客”留下的QQ号。因为同样对计算机有着疯狂的喜爱,从此,他和“黑客”开始聊天,成为好友。

  后孙某得知,他的这名好友姓郭,22岁,是黑龙江大庆某大学计算机系大三学生。

  “南北联手”偷走48万存款

  2006年12月初,郭某利用“灰鸽子病毒”,侵入网上银行,将张先生两个账号的密码窃取。

  2006年12月17日,郭某请孙某帮忙,不停地利用张先生的账户和密码登录网上银行,用账户里的钱购买游戏点卡。连续“倒腾”了10多个小时,孙某最终将两个账户里的48万余元偷空。之后,他们在网上将游戏点卡低价卖出。通过帮朋友忙,孙某拿到了1.9万元的好处费。

  得手后的第二天,郭某往父亲的银行卡里汇入21万余元。

  大学生黑客

  删除犯罪证据拒不认罪

  庭审期间,孙某表示认罪。但郭某却拒不认罪,尽管他的父亲已经替他将21万元赃款退还。

  审查中办案人员发现,郭某在犯罪后为逃避查处,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其盗窃使用的电脑进行了技术处理,删除了犯罪证据。

  这也正是他拒不认罪的原因。

  在技术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办案人员最终从技术上完善了证据,使郭某哑口无言。

本文来自:剑盟反病毒技术门户(www.janmeng.com)  原文链接:http://www.janmeng.com/html/news/200812/19-307.html

posted @ 2009-04-13 23:43  jetz  阅读(396)  评论(1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