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灵活软件之路——面向对象的六大原则
一、优化代码的第一步:单一职责原则
英文名: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定义: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简单来说,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数据的封装。
示例代码:
二、让程序更稳当、更灵活:开闭原则
英文名:Open Close Principle (OCP)
定义: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当时,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在软件的生命周期中,因为变化、升级和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将错误引入原本已近经过测试的旧代码中,破坏原有系统。
因此,当软件需求变化时,我们应该尽量通过扩展的方式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代码来实现。当然,在现实开发过程中,只通过继承的方式来升级、
维护原有系统只是一个理想化的愿景,因此,在实际开发中,修改原有代码、扩展代码往往是同时存在的。
代码示例:
三、构建扩展性更好的系统:里氏替换原则
英文名: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第一种定义: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S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的对象O2,使得以T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
那么类型S是类型T的子类型。
第二种定义: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核心原理是抽象,抽象又依赖于继承;
继承优点有:
①代码重用,减少创建类的成本,每个子类都拥有父类的方法和属性
②子类与父类相似,但又与父类有所区别
③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
缺点:
①继承是侵入性的,只要继承就必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②可能造成子类代码冗余、灵活性降低,因为子类必须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代码示例:
四、让项目拥有变化的能力:依赖倒置原则
英文名: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定义:指代了一种特定的解耦形式,使得高层次的模块不依赖于低层次的模块的实现细节的目的
关键点:
①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
③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Java中,抽象 就是指接口或者抽象类,两者都是不能直接被实例化的;
细节 就是实现类,实现接口或者继承抽象类而产生的类就是细节,特点是,可以直接被实例化,即可以通过关键字 new 产生一个对象。
高层模块 就是调用端;
低层模块 就是具体实现类。
使用:
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
简单点说就是: 面向接口(接口或者抽象类)编程,或者面向抽象编程。
示例代码:
五、系统有更高的灵活性:接口隔离原则
英文名:Interface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第一种定义: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第二种定义: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目的是系统解开耦合,从而容易重构、更改和重新部署; 将庞大、臃肿的接口拆分成更小的更具体的接口。
示例代码:
六、更好地可扩展性:迪米特原则
英文名:Law Of Demeter (LOD)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
通俗地讲,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调用的类知道的最少,类的内部如何实现与调用者或者依赖者没关系,调用者或者依赖者只需要知道它需要的
方法即可,其他的可一概不用管。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当一个类发生改变时,对另一个类的影响也越大。
示例代码:
总结:
几大原则可以化为 抽象、单一职责、最小化;
要能做到在满足需求且不破坏系统稳定性的前提下保持高可扩展性、高内聚、低耦合,在经历了各版本的变更之后依然保持清晰、灵活、稳定的系统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