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Contract如何选择?
为什么很多书中都讲通过工具之类的来生成WCF Service的Contract,为什么不直接使用呢,从逻辑上讲肯定可以,但为什么不呢,直接使用与采用生成两者有什么区别呢,我想其中肯定有什么原因。
我想直接采用的好片就是两者可以以相同的代码为基础,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Client和Service之间的一致性。
而如果采用工具来生成客户端的Contract可以解除Client和Service之间的耦合关系,应当说比较符合SOA的原则。试想一下如果Client和Service之间采用的是同一个程序集,那么相互之间进行升级是否会对另一放产品影响呢?但这就是需要生成两个Contract的原因吗?思考之中,不知道有没有那位前辈就这个问题进行过说明。
啊,还是先去G一下吧。
我想直接采用的好片就是两者可以以相同的代码为基础,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Client和Service之间的一致性。
而如果采用工具来生成客户端的Contract可以解除Client和Service之间的耦合关系,应当说比较符合SOA的原则。试想一下如果Client和Service之间采用的是同一个程序集,那么相互之间进行升级是否会对另一放产品影响呢?但这就是需要生成两个Contract的原因吗?思考之中,不知道有没有那位前辈就这个问题进行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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