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成本要素(原创)

成本要素是CO模块中用于记载费用、内部结算分配用,相关于CO模块中的科目,FICO是两个独立的模块,这两个模块是通过初级成本要素来联接;次级成本要素主要用于CO内部结算分配用,不会产生FI的会计凭证。     

  SAP的科目由此分为资产负债类科目,损益类科目,需要成本要素的一定是损益类科目,但是损益类科目不一定需要成本要素,为了区分不同成本对象(如订单、 成本中心、销售订单、物料等)的成本就需要成本要素,这样过帐的时候会指向对应的成本对象,一般可以OKB9预设成本对象.如果不设成本要素,对应损益科 目接收的费用直接过帐到利润中心,所谓损就是成本费用,益就是收入,当然如果按单生产需要收入区分不同订单的收入,那么收入科目同样需要成本要素。这些所 说的跟科目直接关联的都是初级成本要素(通过科目号码创建成本要素)。次级成本要素也就是为了方便归集相应的初级成本要素,通过分割OKES跟初级成本要 素相连只在CO层面过帐的成本要素,所以次级成本要素的借贷只能是成本对象之间进行,而初级成本要素不一样,可以通过资产类科目过帐到损益类科目时产生并 指派到成本对象,也可以从成本对象转到另外的成本对象(KB11N要求初级成本要素)。这些都是成本流的体现,如订单确认通过作业类型和次级成本要素的关 联將次级成本要素从成本中心过帐到订单(订单任务清单工序工作中心对应成本中心),同时次级成本要素是方便记帐,例如机器、厂房等的折旧费你不可能每张订 单进行相应的折旧,而是每个月折旧到成本中心,再按占用工作中心工时比率分摊这些费用,由于每个月的订单数量都是很难固定的,当然折旧费只是实际过帐到成 本中心的一部分费用,所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也是不会固定的,所以通过预先KP26的作业单价从成本中心过帐到订单跟成本中心实际接收的费用要相等比登天还 难,所以需要用到作业价格重估MFN1/CON2,而我们不可能按每种初级成本要素建立对应的作业类型(当然SAP已经想到了防止有人可能真的那么做,所 以已经写代码不允许作业类型和初级成本要素直接关联一起,初級成本要素是不可以選擇43的成本要素類別的,作業類型對應的成本要素選擇隻有可以選43類別 的成本要素),否则报工不知道要费多少头牛,所以这样就需要用到次级成本要素,这样从成本中心过帐到订单的是次级成本要素,而成本中心实际接收的费用是初 级成本要素,要将这些费用成本做为订单成本,实际上成本中心只是成本转移的作用(这和美国老想通过战争转嫁中国是两回事,大家别混为一谈啊),成本中心吃 进去的是初级成本要素,拉出来的是次级成本要素,而吃什么样的初级成本要素拉出对应的哪些次级成本要素,接收的成本要素将少量几个次级成本要素替代N多的 初级成本要素(如果不用管那么多就像不管吃什么东西拉出来的都是屎,那样就搞一个作业类型得了,对PP报工来说就方便多了,但是这就不叫ERP了),这就 需要用到作业分割OKES将初级成本要素对应到作业类型,而作业类型主文件上就对应由次级成本要素(当然需要将分割结构指派到成本中心OKEW),这就将 次级成本要素和初级成本要素范围(成本要素组)对应起来。订单确认的时候工时是实际作业数量,当时的取价是KP26维护的计划价格,其实这就是预先支付一 样,最后多还少补(实际作业价格重估算)这就取KBK6的单价,KSS2执行分割得到作业类型对应初级成本要素范围在成本中心当期发生的实际累计金 额,KSII根据分割金额除以该成本中心对应作业类型的当期实际发生的小时数得到单价并更新KBK6里的单价。这样成本中心实际发生的初级成本要素费用跟 过帐到订单的次级成本要素费用对应起关系,实际作业价格重新估算MFN1/ CON2的时候差异(分正差异和负差异,负的方向相反)将过帐到订单。当然你牛的话可以不搞作业分割,自己算好了实际单价KBK6维护,然后作业价格重新 估算。再更牛的你干脆KP26修改价格,然后MFN1或CON2的时候在TCODE栏输入PLAN回车,别点执行啊,点执行可是KBK6的价格得到重新估 算,这些顺序你们自己去测试吧。按照国内的规则,生产部门的成本中心费用作为产品成本费用,其它的成本中心作为期间费用(管理、销售成本),所以生产成本 中心经常嫉妒非生产成本中心:苦活你们不用干,还可以只吃不拉,我们吃多少就得拉多少,看来要不哪天把实际作业价格重新估算干掉也许还可以剩点(當然也有 可能虧本啊),可是CO的人整天没事干喜欢整人,把计划价格定高了,让我们做亏本生意,还是我来搞SAP吧,把你们的成本中心费用全部分摊分配到我们的成 本中心,然后再搞重新估算。不过我们公司的果然这样做了,不是搞生产说的,而是高层发的话,哎,香港人真TM的公平。

分配----是從發送者到接收者過程中成本要素不變,還是初級成本要素,例如反沖材料,月底盤點的時候差異可以過帳到成本中心,再從成本中心過帳分配到訂 單。當然也可以先分配到生產成本中心再通過作業價格重估到訂單。當然如果為了和正常的成本區分開,還可以先過帳到內部訂單或生產訂單再結算到成本中心,再 通過結算成本要素分配到訂單,或者配置201以外的移動類型對應不同的材料消耗科目,這樣也可以把成本要素區分開。當然其實直接用下面的分攤就OK了,分 攤的時候接收者就是另外的成本要素。

分攤----從發送者到接收者過程中成本要素有變,例如維護部門發生的各種各樣的成本(多成本要素),當分攤給受益部門的時候,接收的是另外的成本要素,這樣可以和本部門發生的成本要素區分開來。

posted @ 2013-08-09 10:43  jefflu99  阅读(405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