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创建生产订单(work order)的报错

今天在手动创建production order的时候,系统给了如下的错误: no cost element segment exists for 799999 on date 2013-xx-xx , 去查了一下具体的原因,查找原因的时候当然要结合到FI的account(FS00)的设置 和OBYC里面的accout posting的配置 。 从给出的提示我们可以猜到--某个消耗性账户没有define成本要素部分,也就是没有为这个account来定义一个成本要素 ; 看起来原因是很明显的。

对应于生产订单的消耗性账户,对应到SAP的科目分配必须是损益类科目(P&L account)请看下图,需要成本要素的一定是损益类科目。所以我们在配置G/L科目的时候,都需要在CO模块中定义一个与会计科目相同的成本要素。比如: 保险费用科目,在CO中保险费用就是一個成本要素。这样做的好处是,数据来源可以从FI模块中传递过了,不用另外再錄入一次。这种从FI模块中有相同对应的成本要素叫做primary cost elements,还有一种只在FI模块中使用,用于成本分配/分摊的成本要素,稱為secondary cost elements。

如果不需要自動生成成本要素,則用戶可在創建P&L型會計科目時(比如FS00),點擊右上角的 來建立成本要素,也可以在CO中,用KA01創建primary cost elements,用KA06創建secondary cost elements。

 参考我的另一个文章: OBYC Different transaction like BSX, GBB

小知识普及:

費用科目:對應primary cost elements

收入科目:對應revenue elements,也算作primary cost elements

而secondary cost elements在FI中沒有對應。

 

成本要素的分類

SAP系統定義很多標准的成本要素,比較重要的有

1          Primary costs 主要成本

11        Revenue 收入

12        Sales Deduction 收入扣減

41        Overhead 用于制造費用分配

42        Assessment 用于成本分攤

43        Internal activity allocation 用于內部作業分配

SAP的 科目由此分为资产负债类科目,损益类科目,需要成本要素的一定是损益类科目,但是损益类科目不一定需要成本要素,为了区分不同成本对象(如订单、成本中心、销售订单、物料等)的成本就需要成本要素,这样过帐的时候会指向对应的成本对象,一般可以OKB9预设成本对象.如果不设成本要素,对应损益科目接收的费 用直接过帐到利润中心,所谓损就是成本费用,益就是收入,当然如果按单生产需要收入区分不同订单的收入,那么收入科目同样需要成本要素。这些所说的跟科目 直接关联的都是初级成本要素(通过科目号码创建成本要素)。次级成本要素也就是为了方便归集相应的初级成本要素,通过分割跟初级成本要素相连只在CO层面 过帐的成本要素,所以次级成本要素的借贷只能是成本对象之间进行,而初级成本要素不一样,可以通过资产类科目过帐到损益类科目时产生并指派到成本对象,也 可以从成本对象转到另外的成本对象(KB11N要求初级成本要素)。这些都是成本流的体现,如订单确认通过作业类型和次级成本要素的关联从成本中心过帐到 订单(订单任务清单工序工作中心对应成本中心),同时次级成本要素是方便记帐,例如机器、厂房等的折旧费你不可能每张订单进行相应的折旧,而是每个月折旧 到成本中心,再按占用工作中心工时比率分摊这些费用,由于每个月的订单数量都是很难固定的,

 

 

 

posted @   jefflu99  阅读(115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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