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之抽象类和多态
一、抽象类:
当子类之间存在有相同的方法名却是不同的方法体的时候,可以将父类创建为抽象类:public abstract class X
然后创建抽象方法。public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a();
抽象类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但是抽象方法必须在抽象类中。
注意:抽象类不能实例化(New X());原因是:抽象类中可能存在抽象方法,以避免调用到未实现的方法。
二、Final
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final修饰的变量、属性不能被修改
三、多态:
父类 引用对象名字 = new 子类()
多态:父类引用指向子类的对象,引用在栈,对象在堆里。
实现方式:
1、重载
2、重写
3、父类作为方法的形参
4、使用父类作为方法的返回值
细节:多态时,父类和子类之间的相互转换。
double = 10,从小到大 自动转换:int->double
int a = (int)12.3;从大到小,强制转换.。double->int
假如说 Pet是Dog的父类。
Dog dog = new Pet();是不行的,从大到小要强制转换。(首先Pet父类不能是抽象类,否则不能实例化,自然不能强制转换)
强制转换:Dog dog =(Dog)(new P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