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创造了美国》这本书详细讲叙了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53位革新者的创新历程,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也是200年来美国的创新史,但是我只看懂了这些历史,对其想表达的思想并没有深入的体会,于是上网找了一下对这本书的点评和总结,然后大致了解了本书想表达的内容。

本书主要通过讲述美国创新的环境以及过程,对比中国在这方面的一些实际情况来反应创新的必要条件。本书将重点放在了创新者的创新缘起和创新过程中历经的关键时刻以及解决的过程、创新演变成社会推动力的惊人过程,并将各种领域的创新精神呈现出来。由于美国在几百年前是英国的殖民地,在最开始就有欧洲文化的底蕴,与中国的大一统和规矩思想不同,欧洲文化更提倡个人主义,像中世纪的文艺复兴和之后的启蒙运动,都在宣扬个人思想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个人的才华和能力是其主要的思想。然后又因为美国本身的兼容品性,使得其可以更快的接受新的思想和文化,在外部推动下快速发展,创新精神也由此得到了巨大的促进,正如美国从头至尾所倡导的:实现自己人生的梦,就是大家所追求的‘美国梦’。这扎根于心的信仰朝向。

而对比中国的主体思想,比如经典的儒家思想:中国是以大一统、一元性、集权性、安分敬制性的方式存在,相比之下,欧洲和美国是以小规模、多元性、分散性、流动性与竞争性的方式而存在,从结构上看,欧洲文明更像是一个由无数自主活动的细胞聚合而成的生命体,中国古代文明更像是一个由无生命砖块按固定的标准整齐堆砌而成的巨大墙体。这是引用自另外一篇文章的,但是我觉得这说的很现实,创新不可能来自于一个整体,只有所有的个体都发挥自己的作用,各抒己见,众多的思想不停的碰撞才可能产生真正的创新,而欧洲和美国在这方面做的很好,古代的中国在这方面并没有给予重视。现在发展个人力量,鼓励个人创新,应该为时不晚,但是想要最大程度的发挥个人的作用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变,改变深入人心的思想,这样应该会使创新成为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