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BC范式

范式(Normal Form)是范式是符合某一种级别的关系模式的集合。通俗一点就是对数据库中表的属性的约束条件。

第一范式 1NF
第一范式的条件:元组中的每一个分量都必须是不可分割的数据项。

反例:

学号 姓名 成绩
平时成绩 | 期末成绩

应该修改为:

学号 姓名 平时成绩 期末成绩

第二范式 2NF
第二范式的条件: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所有的非主属性完全依赖于主键。完全依赖意味着不能依赖于主键的一部分属性。
反例:
选课信息表:

学号 ==课程号 == 姓名 性别 年龄 课程名 学分 成绩

对于该表,学号和课程号组合在一起是主键,但是姓名只由学号决定,违反了第二范式。类似还有课程名由课程号决定。
所以应该拆分为:
学生表:

学号 姓名 性别 班级

课程表:

课程号 课程名 学分

成绩表:

学号 课程号 成绩

第三范式 3NF
第三范式的条件:满足第二范式的基础上,非主属性都不传递依赖于主键

学生表:

学号 姓名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主键是学号,但是学校地址也可以由学校名称决定,存在传递依赖分解为:
学生表:

学号 姓名 学校名称

学校表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BC范式
数据库的三大范式只是最基本的,而BC范式也常与他们放到一起讨论,因为BCNF也被称为修正的第三范式,又或者说是扩充的第三范式。

我们看到第三范式的要求是每一个非主属性都要直接依赖于主属性,看似完美,可是如果除了主属性外,还有一个候选码呢?
显然从定义可以知道,这个主属性肯定能和候选码一一对应的,那这样岂不是又会造成冗余?
觉得很抽象吗?举个例子:
仓库表:

仓库编号 货物编号 仓库管理员编号

其中每一个仓库管理员只管理一个仓库。
那么我们可以发现这里其实主码可以有两种,分别是:

(仓库编号) 可唯一确定 (仓库管理员编号,货物编号)
(仓库管理员编号) 可唯一确定 (仓库编号,货物编号)

必须要承认上述关系是符合第三范式的,但是有没有觉得这样仓库管理员编号会出现大量的没必要的冗余啊,因此BC范式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需要将其改为两个表,顺便可以将货物的数量加进来。

至于为什么上面关系中我不将货物数量加进来,是因为一旦加进来后那个关系就不符合第二范式了,想想看,如果加入货物数量,那么主键就变成了(仓库编号,货物编号),可是仓库管理员只与仓库编号有关,不依赖于货物编号了呀,就不构成对主键的完全依赖关系了。

下面放上BC范式的修改版:

仓库与管理员表:

仓库编号 仓库管理员编号

仓库货物表:

仓库编号 货物编号 货物数量
posted @ 2020-04-05 22:37  isalo  阅读(630)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